一、民法典人身权是否包含人格权
1、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二、人格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1、根据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民事责任,且该种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人身权包含人格权。民法典中的人格权具体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等权利,如果人格权遭受不法侵犯的,受害人依法享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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