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记者从重庆市水利局获悉,《重庆市2023年河长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于近日印发,为重庆市河长制工作定目标、划重点。2023年重庆市将继续统筹推进市级总河长令落实,持续深化河长制效能变革,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以实干实绩交出河长制工作高分报表。
深入落实河长制 不力将追责
(资料图)
2021年,重庆市委、市政府印发《重庆市河长制工作规定》《重庆市全面强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构建起“1(地方性法规)+2(党内规范性文件)+N(配套制度)”制度体系,有效解决河长“干什么”“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等问题。
今年,重庆市以“问题曝光”和“追责问责”为抓手,持续深入落实市级总河长令。通过持续严格执行《河长工作交接制度》,动态、规范开展河长调整,依托河长公示牌、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公告河长信息,推动河流管理保护无缝衔接。
区县总河长将通过媒体网站公示履行总河长责任情况和辖区河流管理保护成效,接受社会监督评议。担任河长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认真检查履行河长责任情况,查摆具体问题,并实行清单化整改。
此外,按照规定对履职不力、整改不力的河长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实施追责、问责。
明确年度目标任务
据了解,今年,重庆市将统筹推进落实第1号、第2号、第3号、第4号市级总河长令,进一步加大暗查暗访、问题曝光力度,对重点河流、重要区域开展暗访巡查,制作突出问题警示片由党委政府予以调度推动整改落实。
《要点》规定多项专项定点任务,如持续深入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完成8个国家级园区整治任务;推动长江上游干流重庆段防洪达标治理工程(三期)开工,完成3处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建设任务和4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292公里中小河流治理。
在防污治污方面,《要点》明确多项目标:到2023年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9%以上、处理率达到98%以上,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到2023年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8%以上;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完成“三江”干流70%排污口整治工作。此外,《要点》也在城乡饮用水水源水质、黑臭水体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河道岸线利用与保护等方面提出目标要求。
科技赋能 建设“智慧长河”
今年,重庆市将完善市级统建、四级共用的“智慧长河”系统,加快推进“智慧河长”二期项目前期工作,全覆盖数字化全市5300余条河流基础信息,构建跨部门、跨省市、市区县的智慧系统。
针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河湖名录内辖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510条河流,重庆市全面启动河流健康评价工作。评价成果将录入“智慧河长”系统,并建立河流健康档案。目标到2023年年底,每个区县完成1条以上河流健康评价工作。
此外,全市全面启动幸福河建设工作,聚焦“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目标,制定出台幸福河评价规范。高质量完成临江河全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全面完成第一批10条市级幸福(示范)河流复核验收,有序推动第二批15条市级幸福(示范)河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