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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7月4日举行的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海南省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15条惠台措施”),以深化琼台农业交流合作,进一步与台湾同胞分享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机遇。据介绍,海南新出台的农林15条惠台措施,针对在琼台胞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涉及的农地林地使用、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投资经营、研发创新、开拓内销市场等多方面给予支持。
具体措施包括设立1000万元人民币“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专项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融资提供担保和风险补偿,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为25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融资;鼓励台胞台资企业参与海南林草种苗种质资源库、采种基地等项目建设,同等享受良种补贴政策;为台资企业享受海南自贸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提供便利等。
海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皇甫艳丽表示,农林15条惠台措施具有三大特点:一是立足解决台胞台企实际困难;二是深入落实“同等化待遇”;三是分享海南自贸港发展机遇。15条措施对促进琼台农业交流合作将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目前在海南投资农业的台资企业总计315家,其中水果、花卉、茶叶种植242家,水产品养殖42家,农产品加工15家,休闲农业、电商农业和其他涉农类企业16家,实际投入资金3.2亿美元;今年1月至5月琼台两地货物进出口总额10.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