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紫金银行(601860,诊股)发布的一则致歉公告引发关注。部分高管实施增持行为后,该行却在不足10日内披露上半年业绩快报,导致前述增持行为被动违规。
近期银行股表现低迷,不论是出于稳定股价的目的,还是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与认可,大股东及董监高增持护盘原本可释放出积极信号。然而,紫金银行竟因工作疏漏造成董监高违规增持,此举既打击了董监高的护盘信心,也降低了护盘的实际效果。实际来看,上市公司董监高或家属在敏感期内违规交易股票的案例时有发生,但像此次紫金银行董监高正常增持却“被”违规的情形实属罕见。
作为中国金融体系的主力部队,银行的一举一动牵涉广、影响大,更应主动作为,从严把关,起到表率作用。遗憾的是,整个过程中,紫金银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如董秘、证代、董办人员、财务人员等),哪怕有一个环节稍加注意,都能够有效避免此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该行内部职能部门协调失当,法律法规意识淡薄。
无独有偶。下半年以来,除紫金银行外,还有森特股份(603098,诊股)、工大高科(688367,诊股)、东宏股份(603856,诊股)、梅安森(300275,诊股)、卓翼科技(002369,诊股)、沪光股份(605333,诊股)、桃李面包(603866,诊股)、西藏珠峰(600338,诊股)等十余家上市公司发布过涉及董监高相关人员违规增持及致歉的公告。整体上,前述上市公司涉及违规的行为主要集中在董监高因误操作、有关人员于敏感期违规增持等情况,具体多为“间隔时间尺度”把握不当的违规操作。
资本市场的核心是信息披露,它不仅是市场监管的“风向标”,更是市场不同参与者分析与决策的重要基础。与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上市公司也理应与时俱进,务必调整步态,保持“在轨运行”。
上市公司对法律法规要有敬畏之心,尊重市场运行规则,莫因低级错误和管理漏洞好心办坏事,特别是在业绩发布季,更应谨记对广大投资者保持负责任的态度。一方面,要加强对董监高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全员对资本市场监管制度规范的培训与学习,维护市场声誉;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会议等也需要加强内部沟通,提升统筹协调安排效率,让这类本可避免的违规增持现象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