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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浦江城管中队就接到居委反映浦连路某一小区的底楼住户在其房子后侧的公共绿地上擅自挖了一个大坑,下沉居村的城管执法队员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和居委一起上门调查核实情况,发现现场小区公共绿地上有一个长宽约1米,深约50厘米的深坑,其内深埋的管道都已经暴露在外。
执法队员向当事人询问,得知其想搞一个小水池养鱼,周边种点花草,想打造一个小景观地,美其名曰美化小区环境。执法队员对老伯这种异想天开的想法哭笑不得,立即责令其停止破坏绿地,恢复原貌,但是老伯坚称这块是公共绿地,自己是小区的居民,可以使用这块绿地,不愿意进行整改。对于这些居民而言,种花种草也许已经成了一种爱好和生活习惯,然而,这种爱好和习惯又无可避免地与相关管理条例发生了矛盾冲突。于是执法队员耐心地劝解老伯,告诉他公共绿化是大家的,并不能占为己有,详细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小区绿化应该整体规划,个人不得随意改造公共绿地。经过一番教育劝诫,当事人老伯打消了不切实际的想法,并一起整改恢复原貌。
生活爱好最终还是服从于政策法规。诚然,对于这位老伯来说,他的愿望也许是为了美化小区环境。然而,他们却不曾想到,此类行为在满足个人愿望的同时,无形中违反了相关管理条例,可能损害小区更大多数人的利益。那么,既然已经有了相关规定,个人能做的就是遵守规定。
下一阶段,浦江城管中队将继续对住宅小区公共绿地侵占问题进行梳理整治,同时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切实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小区居民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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