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公租房承租家庭租金补贴资格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公租房承租家庭:
为加强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审核管理工作,根据市住建委《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发〔2011〕25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及《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规定,将对承租公租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
【资料图】
一、复核范围
本次年度复核范围为已入住公租房并享受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复核名单请以接到社区电话通知为准。
二、个人申报时间
请复核范围内的家庭自2023年3月24日起到八里庄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相关复核核定表,并于2023年4月23日前向街道(地区)办事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办公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办公地址:朝阳区慈云寺甲11号(大厅二层11号窗口)
办公电话:85076252
三、复核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2.已婚家庭成员的《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多次离异均需提供);
3.出售自有住房需提供房屋网签合同、原住房已经拆迁或征收的提供房屋征收或拆迁安置协议、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证书、外省市房产需提供房屋评估报告;
4.在职人员提供2022年4月-2023年3月银行卡流水(全部);
5.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2022年4月-2023年3月银行卡流水(全部);
注:先退休后入住的家庭提供入住当年退休金流水;先入住后退休家庭提供退休当年流水;
6.无业、失业人员应就收入、住房情况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和社保明细;
7.已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公积金明细(公积金中心打印)及公租房发票;
8.名下有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前12个月利润表,国税税单,无纳税提供税务部门的涉税信息查询单;
9.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生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10.名下有机动车,提供行驶证及行驶证及发票;
11.家庭成员中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伍证、残疾卡、大病诊断证明书等)
特此通知。
※ 由于复核人员较多,请您耐心等待,有序排队,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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