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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黄品超
近日有市民称,现在一些商场的儿童游乐车没有专用区域,而是与顾客混行,有的孩子驾车时难以做到避让行人,让逛商场的顾客体验感欠佳。有律师表示,如果在商场内因此发生碰撞事故,电动游乐车所有人、管理者、孩子的监护人、顾客自身可能均需承担责任。
在丰台槐房万达广场二层,一对母女开着一辆儿童游乐车缓缓地沿着过道开了过来。儿童游乐车长约1.5米,宽约1米,每秒钟大约能走一米,在通道中和逛商场的顾客混行在一起。“50元15分钟,整个二层随便开,但必须最后开回来。”负责儿童游乐车租赁的工作人员说,现在五辆电动游乐汽车租出去了两辆,周末租的人会多一些。“车速不快,挺安全的。”工作人员表示。
槐房万达广场汽车小镇
在石景山区天圣发商业中心3层也有个汽车小镇,10辆车中除了3辆双人的电动游乐汽车外,其余均为单人骑乘的摩托车造型的儿童游乐车。工作人员说,开游乐车一般需要让家长陪同,但要是孩子自己玩也可以,不过孩子的年龄至少得五六岁才行。
天圣发商业中心汽车小镇
“这种小车虽然看起来开得慢,其实危险性不小,有的孩子自己开,家长就坐在一边玩手机。”一位正在逛商场的女士表示,很多孩子还太小,缺乏安全意识,高兴起来不管不顾,开着小车冲着人就撞过去了,还有的直接撞到了商家的玻璃门上;有时顾客正常在商场里逛,背后会突然出现一辆游乐车,让人防不胜防。
记者从多家儿童游乐车生产商处了解到,儿童游乐车的速度一般为每小时3至6公里之间,也就是每秒前进不到1.7米,还可以根据经营者的需要调整速度。很多游乐车都安装有雷达探头,检测到一米以内的障碍物时会发出警报声,车辆或者停止前进或者停止加速。“但有的商家会买只停止加速的车,甚至会买没有雷达探头的。”一位售卖儿童游乐车的商家表示,因为在商场里开的话,一检测到障碍就停止前进,那游乐车就开不动了。
有律师表示,儿童电动游乐车的所有人、管理者,应提供有安全保障的场地供人玩耍,给予专业的评估并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在孩子玩耍时未能完全履行监护义务,家长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与此同时,顾客自身也有安全注意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