岞山街道办事处 岞山街道办事处
各相关村、企事业单位、镇区沿街商铺: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确保群众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元宵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东西以兴岞路、汇泉路为界;南北以兴峡路南头、潍胶路为界。
二、严禁在上述禁止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上报区行政执法局对违法行为进行执法。
三、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由街道各有关部门及岞山派出所、区行政执法大队组成巡查队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对违反本通知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6-7752002。
岞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