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的持续深入和大型企业的不断入驻,继续在原区域实行限货政策无法满足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为服务企业发展,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对2019年4月10日起实施的《滨海新城中、重型(含专项作业车)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限行通告》中的中、重型(含专项作业车)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限行区域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新东线(含)以南,致远中大道(不含)以北、云帆道(含)以北,曹娥江(滨海大桥至世纪大桥)以东、城东路(含)以西,海东路(含:城东路至团农线)以北、团农线(不含)以西合围区,除越兴大道、云帆道(汇通路至听海路)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区域除上述限行区域外,致远中大道(越兴大道至城东路)限行。
二、实施时间
自2020年2月15日起实施,每天0时至24时限行。
三、限行规定
确需在限行路段通行的中、重型(含专项作业车)货车或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事先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原《滨海新城中、重型(含专项作业车)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限行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