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监”。加强对政法资金的使用监管力度,对项目支出进行直接支付。对政法机关资金申请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严格控制授权支付方式的资金额度,提高直接支付方式的资金额度,并通过直接支付对违规支付项目进行拦截、控制、处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操作,防范财政资金支付风险,有效确保项目的专款专用。
二是“控”。严肃预算执行,控制资金使用范围。明确界定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控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费的开支范围,做到办案业务费“不扩面、不挤占”,办案业务经费必须用于办案业务直接相关的办案业务支出,严禁将用于维持单位基本运转的各类支出列入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用于购置各类业务装备支出,并优先保障基本装备需要。
三是“保”。科学合理落实2018年预算,做好政法经费保障,确保其他各项重点支出。一方面,保运转,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确保重大活动、急事难事的经费需要;另一方面,保稳定,关注群体性上访、社会治安等涉及社会稳定大事,安排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法律顾问团经费、政法维稳经费等项目,逐步加大政法、维护稳定等方面的支出。(奉贤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