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养老储蓄终于有了新进展。
记者从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获悉,初步拟由工、农、中、建四家大型银行在部分城市开展养老储蓄试点,产品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超长期限存款,养老储蓄在定价方面尚无可比产品,后续如何定价是关键。
四大行率先试水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已多次预告养老储蓄试点即将启动。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银保监会正在会同人民银行研究推出特定养老储蓄业务试点。初步拟由工、农、中、建四家大型银行在部分城市开展试点,单家银行试点规模初步考虑为100亿元,试点期限暂定一年。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种类型,产品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
“四家大型商业银行机构网点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丰富,存量客户群体庞大。”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在四大行率先进行养老储蓄试点,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具有养老储蓄需求的居民需求,最大限度地方便更多的居民办理养老储蓄业务。
满足低风险偏好居民养老需求
对于产品特点,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特定养老储蓄业务兼顾普惠性和养老性,产品期限长、收益稳定,本息有保障,可满足低风险偏好居民的养老需求。
在产品设计方面,养老储蓄产品如何定价备受关注。目前,银行销售的储蓄国债期限主要是3年期和5年期,大额存单期限最长为5年期,相比而言,养老储蓄产品期限更长,在定价方面没有可比产品。
今年4月发售的储蓄国债,三年期和五年期票面年利率分别为3.35%、3.52%。大额存单方面,以工商银行为例,该行目前在售的大额存单年利率为3.25%,且目前没有5年期大额存单在售。
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表示,银行体系资金本身具有“借短贷长”的特点,长期限的养老储蓄降低了存贷期限错配,但由于很难提供对应高收益资产,预计长期养老储蓄利率很难显著提高。从定价的角度看,储蓄国债、协议存款、5年期定期存款可以提供一定定价参考,相比这些产品,预计养老储蓄产品定价不会明显偏离。
建议实行差异化税收政策
银保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提出,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可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养老储蓄等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董希淼建议,财政、税务等部门及金融管理部门应在财政税收、产品准入等方面采取更多的支持政策,比如将养老理财、养老保险、养老基金等纳入税收递延账户并降低整体税率;如果推出养老储蓄,建议在利息税征收上实行不同的政策,以此鼓励更多的人通过选择养老金融产品来更好地满足养老的需求。
多地跃跃欲试
尽管目前试点城市尚未确定,但多个地区已明确表示鼓励辖内银行开展养老储蓄业务试点。
例如,北京银保监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辖内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表示,鼓励各商业银行开展养老储蓄、养老理财业务试点。
重庆银保监局日前印发的《金融支持新市民安居乐业实施细则》提出,推出养老理财产品和养老储蓄产品。地方法人银行、理财公司应积极研发符合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的养老理财产品及养老储蓄产品,引导资金优先投向本地养老、健康产业。
山东银保监局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工作方案》指出,支持商业银行研究养老储蓄产品,探索开展养老储蓄业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