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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对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安全卡的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据行政处罚信息,主要违法事实为:
接群众投诉举报,2023年4月20日9时36分,慈溪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赶到慈溪市掌起***64号。发现举报车辆浙B98890重型半挂牵引车,于是上前示证检查。经查,司机吕某某称早上从宁波北仑到慈溪掌起巧玲打火机公司装打火机。目前车上已经装有1460箱打火机,司机无法当场出示相应的危险货物安全卡。道路运输证号浙交运管危字3***********1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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