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日前,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其中,中国通信建设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擅自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违反了<<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被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给予警告处罚。
(图源: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天眼查信息显示,中国通信建设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通信建设第五工程局),法定代表人为李树森,企业成立于1989年,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成员,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建筑安装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值得注意的是,该企业不仅存在多条被执行人信,还涉及到法律诉讼35条,涉案总金额72.501498万元。
(来源:转载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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