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我国金融科技的创新走在世界前列。以移动支付等为代表的普惠金融改变着人民的生活。另一面,近日多个省份宣布取缔P2P业务,这也宣告着这项尝试已近败北。与此同时,对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多项新技术的探索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近日各路专家齐聚“2019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共同探讨这一金融领域的重大课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认为,随着金融与科技的日益融合,金融风险构成的交叉度和复杂度更加突出,这些变化给当前形势下的金融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也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学会顾问贾康强调,对区块链要高度重视,并把它作为重要的创新突破口。也就是说,允许它做一些必要的试错,允许它在一些弹性的空间里面逐步琢磨怎样能够有效地防范风险。
原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金融安全是个系统工程,应思考金融生态中法律、会计制度、中介等多方因素的影响
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既有成功案例如第三方支付,也有失败案例如P2P。蔡鄂生表示,我们在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时,应思考除了业务本身的问题以外,有没有金融生态方面的问题?如法律、会计制度、信息、中介、第三方等一系列问题。
蔡鄂生表示,金融科技是基础设施,而从金融本身来讲,可以分为前端和后端,前端就是客户,即金融服务,后端是信息平台包括科技的发展。而现在前端和后端两个方面可能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金融后端是技术保障,从金融监管或金融服务业的角度看,信息和科技发展的硬件、软件的脆弱性到底是怎样的,安全性是怎样的,这也是技术保障。技术保障有人管,金融监管也要有人管,从金融安全和社会治理的角度看,必须形成一个系统,而不能简单地分开来看。
“无论是P2P的兴起,还是第三方支付的发展,从社会发展角度看,它一定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有需求,或者某一方面有服务的缺失,如果没有这种服务的缺失,底下没有这种需求,它就不会产生而且也不可能在一定环境下发展得那么快。”蔡鄂生指出,这里面一定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平台只起到“撮合”作用,当平台出现风险时,因为平台没有债权人的地位,所以出现一个法律问题,这个资产到底是谁管、谁去清理它?所以现在只有政府出面来解决这些问题。
此外,投资者教育也亟待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发展速度很快,在金融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的同时,投资者对风险的认识和识别也亟待提高,亟待给予一个信息透明的认识。
因此,要把对金融科技安全的思考,从对案例和实践的总结上,提升到整个金融生态的层面,要从法律程度,规则、规定、中介和其他需要配套建设的系统上研究。生态金融环境,一定要跟会计的发展、会计制度、货币总资产价格等组成一个系统。
最后一条,金融作为服务业,要真正把安全做好,首先改革、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功要做好,不能背离了最基本的本质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改革是解决风险最好的办法
吴晓求认为,受市场化、科技进步以及国际化引力的影响,中国金融正在由单一信用风险,过渡到信用和市场等多元风险并存的时代。这三股力量一方面在改变金融,推动金融的进步和变革,另一方面使得中国金融的安全和风险变得非常复杂。因此,他建议,对中国金融安全或金融风险的管控要有多维的视角。
首先,关于中国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吴晓求认为:“我们需要站在新历史条件下,基于市场化、技术重构金融以及国际化的基本趋势,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其中包括:一是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二是制定一系列基于技术进步的宏观及微观审慎监管准则,并使之相互匹配;三是科技重构金融之后所有的风险都可以通过信息系统体现出来,因此信息系统的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发展完善中国金融的中介体系。
其次,关于推动中国金融的改革,吴晓求认为,改革才是解决风险最好的办法。“改革的目的,是要构建一个有弹性的中国金融体系。所谓有弹性,即当风险来的时候,系统有着很好的免疫能力和风险分散能力。我们改革很重要的目标,是不让金融风险积累起来成为存量化的风险,而是要让它变成流量化的风险,让它流动起来进行组合。现代机构最重要的功能就是组合风险、分散风险,这只有通过改革才能完成。”
再次,关于中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吴晓求坦言,我国最终目的是要建设全球性的金融中心。不能因为可能有外部风险输入,我们就不开放。不开放,中国金融就会缺乏新鲜空气和竞争力。
而在中国金融逐渐开放之时,吴晓求强调,中国仍需要高度警惕国际金融风险传递到中国市场。吴晓求表示:“如果我们把金融的基础设施做好、持续推进中国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我不认为中国会出现大的问题,也不认为中国会出现危机意义上的货币贬值。虽然可能人民币会有波动,但这是正常的,不会出现危机状态的人民币波动,也不会出现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危机。”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金融风险的复杂度对金融监管的实时性、精准性、穿透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李东荣表示,发展监管科技是新形势下维护金融安全的有力支撑。不同于从机构角度定义的合规科技,监管科技主要是从监管角度出发,以金融监管数据为基础要素,综合运用各类科技手段有效优化监管流程,持续提升监管效能,从而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来实现金融监管的目标。
因此,他对于监管科技的发展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切实加强研究规划。监管科技是一项涉及金融科技和社会公共治理的跨界系统工程,在需求设计、技术应用、成本分担等方面迫切需要凝聚政产学研多方的力量,进一步深化对监管本质和科技规律的认识,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为发展中国特色监管科技提供研究支撑。在这个基础上,紧紧围绕金融监管的目标函数,把握好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继承与创新等关系,加强监管科技领域基础设施、数据标准、运行模式等方面的顶层设计。同时还应该考虑适当提升规划层次,降低规划实施的跨部门沟通成本和搏杀成本。
二是积极深化科技应用。针对经济金融风险的新特征、新变化,将科技驱动优势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金融监管的全链条,依法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公共数据融合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等新一代数字技术,逐步实现监管规则的数字化翻译、数据实时化采集、风险智能化分析、结果可视化呈现等功能。从而为金融监管部门插上科技的翅膀,使其在维护金融安全、防控金融风险方面始终保持耳聪目明、身捷手快,既要拦得了“灰犀牛”,也要拦得住“黑天鹅”。
三是持续完善制度基础。金融科技是金融监管与科技创新的产物,以监管为本,制度为基,三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因此应侧重对机构监管、事前监管、分业监管的传统监管模式与时俱进地进行适应性改进,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功能监管、行为监管等领域的制度建设,为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地应用监管科技奠定制度基础。同时,以增强一致性、安全性和操作性为重点,加快监管科技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新技术在金融监管领域应用的适配度和成熟度等测评制度,提升监管科技自身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有效夯实资源支撑。监管科技涉及架构转型、系统改造、技术研发等诸多方面,需要较大规模和较为长期的资源投入,因此建议加大中央和地方公共财政投入,发挥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基金)作用,重点支持监管科技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重要成果转化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还可以考虑通过合作、委托、采控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监管科技应用方面的配合支撑作用,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监管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促进人才在科技岗位和业务岗位适度流动,完善监管科技人才的考核激励机制。用多种形式盘活外部高端人才资源,为监管科技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学会顾问贾康:不应因出现风险端倪就封死金融创新,应允许必要的试错
贾康认为,应积极总结“互联网+”已有的防范风险教训、努力跟上监管科技创新等,而监管对创新要坚持“发展中规范”与“规范中发展”两个概念的合理权衡。
贾康表示,审慎包容一定要放在最前面,后面跟着是风险防控、观察创新进程,然后是合理结合。还得注意,公权在手的核心部门,最得心应手的是一下摁住什么都不许动,但实际上按这样简单的思维方式非常容易出现另外一种偏向——因为防控风险产生新的风险,即封死现实生活当中必须要有的试错和创新空间,是把我们作为第一动力的创新发展悬在半空无法实际推行。
他认为,在看不准的创新领域里,大的顺序是:先是审慎包容态度指导下的“发展中规范”,紧密观察、感觉八九不离十的时候,该出手时就出手,强调“规范中发展”。
“这两个基本概念都非常重要,但界限是模糊的,比如有人责怪对P2P,为什么不早点出手防范它的风险?这个责怪有道理,但你说什么时候就恰如其分,这个很难取得一致。中央强调的防范系统性风险是个很科学的概念,金融和生活中风险点无处不在,看到什么风险端倪就上去把它封死,违背了总体规划里创新发展基本方略,所以要摆好这样一个关系,是要反复探索的,要在动态中间把它落到实处。”贾康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