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晚间,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执行案件公告,涉案金额达31.86亿元。
本次共涉及4宗案件,其中,案号2023闽01执836号的基本情况为2019年8月,福州泰禾与兴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福州泰禾向兴业贷款7亿元用于项目开发建设。泰禾集团及黄其森、叶荔为保证人。因债务到期,经厦门公证处公证,兴业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债务本金7亿元及利息罚息,泰禾集团及黄其森、叶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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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闽01执828号的基本情况为2019年7月,福建泰信与兴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泰信向兴业贷款6.86亿元用于项目建设,福州泰禾新世界以房产抵押,泰禾集团及黄其森、叶荔为保证人。因债务到期,经厦门公证处公证,兴业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债务本金6.86亿元及利息罚息,泰禾集团及黄其森、叶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23闽01执837号的基本情况为2019年12月,福州泰禾与兴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福州泰禾向兴业贷款7亿元用于北京金府项目开发建设。泰禾集团及黄其森、叶荔为保证人。因债务到期,经厦门公证处公证,兴业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债务本金7亿元及利息罚息,泰禾集团及黄其森、叶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23闽01执875号的基本情况为2019年9月,福州泰禾与兴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福州泰禾向兴业贷款11亿元用于项目开发建设。福州泰禾、美鸿林业、灏宇智通以持有的泉州华大公司100%股权质押,泰禾集团及黄其森、叶荔为保证人。因债务到期,兴业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债务本金11亿元及利息罚息,泰禾集团及黄其森、叶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截至上月末,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除上述相关诉讼外,尚未披露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计463起,涉及金额4.04亿元,主要为金额较小的商品房合同纠纷及工程施工合同、租赁合同纠纷。
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2155.87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8.71亿元;营业收入9.69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7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5亿元。
截至发稿前,ST泰禾跌停,报0.55元/股,总市值13.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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