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5月15日,越秀地产公告称,公司接获广州地铁的全资附属公司广州地铁投融资(香港)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认购方”)就供股提供的不可撤回承诺(“广州地铁不可撤回承诺”)。于本公告日期,广州地铁实益拥有6.16亿股股份(“现有广州地铁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9.9%。
根据广州地铁不可撤回承诺,广州地铁认购方不可撤回地向公司承诺(其中包括):其不会,并将促使其代名人(包括代表其持有现有广州地铁股份之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不会于广州地铁不可撤回承诺日期起至2023年5月29日下午四时正(即最后终止时间)止期间,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现有广州地铁股份,或就任何现有广州地铁股份设立任何权利、权益、优先权或任何其他产权负担;
待公司向合资格股东寄发章程文件后,其将或将会促使其代名人(包括代表其持有现有广州地铁股份之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于最后接纳日期下午四时正或之前按照章程文件之条款悉数承购其根据供股就现有广州地铁股份而向其暂定配发的供股股份(“广州地铁配额股份”);及向公司或过户登记处交付有关广州地铁配额股份之暂定配额通知书(并无分拆或放弃),连同就配发予其的有关广州地铁配额股份应付之全额汇款。
尽管有广州地铁不可撤回承诺,额外承诺股份的数目及包销股份的数目保持不变。公司确认,于供股章程日期或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视情况而定)供股章程内的披露资料仍然准确及保持不变。
截至发稿前,越秀地产报9.45港元/股,跌幅1.56%。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