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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据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官网,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德监管分局于5月8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意见明确实行购房补贴和鼓励开展优惠团购。在宁德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的原则上,面向社会公众组织购房团购活动,团购商品住房5套(含)以上可享受优惠政策,即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每平方米不低于3%的优惠。同时,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后,购房人可申请购房补贴,由所购商品住房项目的受益财政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补贴,最高每套房不超过2万元。该阶段性支持政策将公布具体实施细则,执行至2023年11月8日,即执行期半年。
为培育市场新增需求,意见明确全面放宽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在宁德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受户籍和套数的限制;允许有购买员工宿舍或周转房需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认购宁德中心城区除一类地外的开盘3个月后仍未售的新建商品住房,企业与员工可共同出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该类型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且不动产权属完全登记给员工的,由受益财政给予员工每平方米100元的补贴。
同时,意见明确推行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方式,进一步满足被征收人对产权调换房屋的多样化需求;明确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实现带抵押房产过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
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文中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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