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印发,我国30个省级单位(不包括湖南、福建和港澳台)将组成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由湖北医保局牵头。这标志着,中成药集采已经从区域试点向全国铺开。与此同时,各地也在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等领域探索省级、省际联盟集采——整个中药行业降价“风暴”来袭。
中成药集采的底层逻辑之一是“腾笼换鸟”。
长期以来,部分中药产业界人士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这一中央文件当作是规避集采等监管政策的“挡箭牌”,这是站不住脚的。中央确实重视振兴中医药事业,不过,中央鼓励的是“中医药一体发展”,绝不是固化“重药轻医”的格局,更不是为中成药提供“超国民待遇”。
比如,上述中央文件一方面提出“重点考虑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另一方面提出“研究取消中药饮片加成”。由此可以看出,降低医药产品比重,提升医疗服务比重的“腾笼换鸟”医改策略,对中医药也是同等适用的。中成药的产业化、资本化程度高,中医服务则存在地域化、门派化等特性而难以实现大规模标准化生产与盈利,“重药轻医”符合经济理性。不过,在全国中成药集采落地之后,有关企业需要加速“医药并举”的业务转型,研发生产以临床证据为基础的创新产品,并联合有关中医院、中医诊所提供中医优势病种的医药一体化服务。
中成药集采的底层逻辑之二是挤压“水分”。
带量集采不仅是一项控费政策,更是一项医改政策。和西药一样,中成药集采以接近于全国的超级市场,换取全国最低中选价格,并强制采购地区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足量使用,从而为制药企业节省大比例的流通成本,以避免违法违规的“带金销售”。信息披露数据显示,2020年,上海凯宝、嘉应制药、中恒集团、广誉远、步长制药、羚锐制药6家中药上市企业的销售费用占比均超过50%。这显示出销售费用仍有巨大的下降空间。只有通过集采省下一大笔钱,才能降低中药治疗患者“看病贵”的负担,也才能让中医院、西医院失去通过“大处方”创收的动力。
中成药集采的底层逻辑之三是制度公平。
近年来,随着化学药、医用耗材被分批纳入国家和地方集采,中选品类的市场容量、利润增幅明显下降。与此相对应,一度处在集采之外的中成药反而成为“香饽饽”,产值和利润保持高速增长。2021年,我国中药工业的营收高达69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4%;利润总额同比增幅更是高达37.1%。受高回报驱动,连外资龙头企业阿斯利康都从“卖西药”延伸到“卖中药”“建园区”,与成都市政府合作设立中医药创新产业基地。如今,国家医保局正式启动全国性的中成药集采,势必将填平这一“政策洼地”,让中西药产业处于公平的竞争环境。
鉴于中成药产业特征与西药有很大不同,为推进中成药集采顺利推进,笔者认为要闯过“两大关”:
一个是质量关。任何医药产品的集采政策都必须不牺牲产品质量、患者安全为前提。
国家医保局旗下新媒体“中国医疗保险”承认,中成药一般是根据千百年流传的经典名方制作而成,缺少西药一致性评价的支撑,意味着中成药之间的质量、疗效等方面缺乏可靠的判断标准。再加上中成药的药效有赖于上游的道地药材质量,且后者受供需关系、天时地利影响而价格变动很大。下一步,一方面,国家药监局要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严防集采中选厂家克扣中成药的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国家医保局要加速研发中成药价值评估模型,在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综合医疗机构认可度、药品企业供应能力、企业创新能力、招采信用评价、产品质量安全等质量安全、履约信誉指标,最终实现“基于价值的定价”。
一个是控费关。有关行业数据显示,中成药在医疗机构端的销售约占12%-15%,零售药店端约占25%-28%。鉴于中成药大部分品种的院外渠道大于院内渠道,甚至部分品种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假如部分中成药企业决心走院外渠道、非医保市场,以维持其高定价,不排除出现部分品种在集采中弃标。
有业内人士分析道,本轮纳入集采范围的中成药品种均有多个厂家供应,有望促成更为充分的价格竞争。此前,湖北医保局牵头的省际联盟集采也成功探索了“对功能主治相近的不同名称药品进行合并集采”,有效解决了中成药独家品种过多、规避同组竞价的问题。未来,对通过其他手段实施规则博弈、无故维持高价的品种,国家医保局、全国联采办还可以通过价格监察、信息公开等手段施加民意压力,倒逼品间差异过大的品种价格回归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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