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导,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4日公布针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的综合评估报告。报告认为日本排海方案“总体符合国际安全标准”,但IAEA总干事格罗西强调,报告并非是对日本排海决定的“推荐”或“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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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对此明确表态,这份评估报告不能成为日方排海的“护身符”和“通行证”。
需要细品的IAEA报告
应日本外务省邀请,格罗西4日至7日访问日本,于4日在东京向日本首相岸田文雄提交了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报告认为日本核污染水排海方案总体符合国际安全标准,IAEA将对日本排海活动长期监督监测。但细看这份报告,三个要点不容忽视。
首先,IAEA不替日本“背锅”。
格罗西在报告前言中强调,核污水排海是日本政府的“国家决定”,IAEA的“这份报告既不是对这一政策的推荐,也不是背书”。在记者会上,他重申排海计划归根到底是日本政府的决定。他说,IAEA将在福岛设驻点,长期监督排海状态,但是否允许其他方参与监督只能由日本政府决定。
其次,报告不代表IAEA内部统一意见。
报告在扉页一段声明中强调,报告中提出的见解并不必然反映IAEA成员国的看法,“国际原子能机构及其成员国对利用这一报告引发的任何后果不承担责任”。
第三,面对诸多现实关切,报告没有作出回应。
例如,日方的净化装置能否保持长期有效?国际社会能否及时掌握超标排放的情况?放射性核素长期累积和富集,会给海洋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造成什么影响?这些问题,IAEA的报告都没有给出答案。
中方:报告不能成为“通行证”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4日举行记者会,就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阐述中方立场,强调IAEA相关评估报告不能成为日本排海“通行证”。
中国驻日大使馆指出,日本政府在2021年4月宣布排海计划、2022年7月正式推出排海方案,多次宣称不会推迟排海,这些都远早于IAEA工作组完成评估和发布最终报告,让国际社会对日方诚意打上重重的问号;从职能授权上来说,国际原子能机构不是评估核污染水对海洋环境和生物健康长远影响的合适机构;日方限制国际原子能机构工作组授权,不接受评估其他处置方案。
中国驻日大使馆指出,基于上述理由,国际原子能机构报告证明不了日方排海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免除不了日方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国际法义务。
中国驻日本大使吴江浩在记者会上敦促日方正视国内外正当合理关切,履行国际法义务,撤销排海错误决定,切实以科学、安全、透明的方式处置核污染水,并接受严格国际监督。
同一天,中国代表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3届会议上指出,日方强推核污染水排海,以经济成本为由选择向海洋排放,等同于向全人类转嫁核污染风险,将引发全球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重大问题,造成更大范围的流离失所问题,希望国际社会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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