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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肉穿肠过,开车会闯祸。今天看了弥勒市人民法院到我们村开展的现场刑事审判,触动很大,以后我一定牢记喝酒不开车,坚决不能酒驾,这是为自己好,也是为他人负责。”弥勒市五山乡觅利村党员赵建才说。
3月15日,五山乡邀请弥勒市人民法院将刑事审判法庭下沉一线,在五山乡觅利小组对作某某醉驾案件开展现场刑事审判,五山乡组织村组干部、党员共150余人到现场旁听。
闭庭后,弥勒市人民法院法官对参加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普法宣传,从进村庭审酒醉驾案件的意义、酒醉驾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现场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说纪、以案明纪。旁听的党员、干部深受启发,纷纷表示今后会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近年来,弥勒市五山乡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多发频发、屡禁不止。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五山乡以整治党员酒驾醉驾问题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示警,强化党员法纪意识、筑牢法纪防线。(弥勒市五山乡党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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