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近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本市金融机构持续平稳运行更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并梳理形成了第一批金融机构“白名单”,相关文件已经下发至各金融机构单位。
白名单显示,在超过八百家“复业”金融机构中,既包含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保险交易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重要金融市场要素部门;也包含超过两百家的中外资银行总分行、自贸区分行、数据运营中心、信用卡中心、资金运营中心等机构,还有保险、基金、券商、信托、期货等公司。
工作方案显示,首批复工“白名单”金融机构在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基础上,按照“必须必要、最低限度;动态管理、循序渐进;联合联动、风险可控”原则,推进金融机构平稳持续运行,确保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功效发挥和疫情期间基本金融服务,更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工作方案指出,建立金融机构“白名单”,分批审批公布,具备封闭生产条件的金融机构优先复工。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承担全国性业务或相关系统运维的金融机构,目前已经封闭持续运行的金融机构,为复工复产企业和防疫、保供企业提供关键金融支持的金融机构等优先安排。
“我们正在向区金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入第二批复工名单,由区金融主管部门会区疫情防控部门审核,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5月18日,上海一家地方性银行上海分行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值得一提的,在工作方案中也提及对于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证券基金期货类金融机构的支行、支公司、营业部等营业网点以及村镇银行,不纳入“白名单”机制管理,由各金融机构的支行、支公司、营业部向各区金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区金融主管部门会同区疫情防控部门根据所在区疫情防控形势,结合网点所在场所物理条件、疫情防控方案和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需求,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审批,稳妥有序恢复营业网点。各区审批通过后,人员返岗等信息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汇总统筹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