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据上清所,首创置业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的公告。
据悉,2021年7月9日,首创置业与吸并方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订立吸收合并协议,据此,首创置业与吸并方将根据吸收合并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包括前提条件、生效条件及实施条件)实施吸收合并。此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吸并方作为合并后存续方将承继和承接首创置业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合约以及所有其他权利及义务,而首创置业最终注销登记。
2021年7月8日,经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7次会议审议,决定由首创城发以吸收合并的方式私有化首创置业并使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
2021年9月23日,经首创置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按照上述吸收合并的方式完成首创置业的吸并及交易。
据乐居财经查阅,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6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松平,注册资本为2988196.01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等。
公告显示,为切实保障投资人权益,首创城发拟承继首创置业发行的19首创置业MTNO01、20首创置业PPNO001、21首创置业MTN001和21首创置业MTNO02。完成承继后,上述债券简称和债券代码不变,首创城发将承继上述债券全部的权利义务,并按照上述债券原条款和约定条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兑息兑付等发行人所应尽义务,首创置业不再承担信息披露、兑息兑付等责任。
首创置业表示,该事件不会影响公司及承继方的经营业务、偿债能力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