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街道2019年度特困高考新生救助工作,确保其顺利入学,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救助对象
我市参加本年度高考,被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高考新生(被军校和部分师范类院校录取可以免交学费的除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特困高考新生慈善助学对象:
1、低保家庭的高考新生;
2、父母一方一、二级残疾人 (不含听力、言语残疾)的家庭;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考新生;
4、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内的或因遭遇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而无力支付学费的高考新生;(农村13384元, 城镇26621元)
5、2018年度贫困大病患者家庭(原则上自负住院医疗费农村患者4万以上、城镇患者5万以上)的高考新生。
二、救助标准
特困高考新生:本科生每人4000元,专科生每人3000元。
三、资金来源
慈善资金和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的救助资金。
四、救助原则
1、应助尽助。按照应救助学生数量确定救助资金总额,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全部得到救助。
2、公开公平。通过村(居)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方式对拟救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确保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3、不重复救助。对已接受其他机构或个人相应数额救助的高考新生,不再纳入本次救助范围。
五、实施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救助学生填写《荣成市2019年度特困高考新生救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报其毕业学校初审。(根据审批表下面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及复印件一式2份)
2、审核公示。各村(居)委会对申请救助的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拟救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于2019年8月5日前报街道民政办审核,镇街审核通过后,于8月9日前将拟救助学生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市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对拟救助学生情况进行复核,确定救助名单后,通过报纸、网站予以公示。
3、救助金发放。
市慈善总会、各镇(街)负责困难学生助学款的发放工作。
六、工作要求
慈善教育救助,是我市慈善救助的重要内容,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9年度民生重点工程之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应助尽助,公开公平。
附件:1、荣成市2019年度特困高考新生救助申请表
2、收入证明
3、2019年度慈善教育救助拟救助人员公示
4、2019年度慈善教育救助拟救助人员公示证明
崖头街道民政办
温馨提示: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