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4日,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二执法大队在巡查中发现苍龙街道板桥村刘某某户正在修建房屋。经查,该户未办理任何建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修建房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后,现场对该户正在修建房屋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依法拆除,拆除建筑面积189.2平方米。
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对“两违”的查处力度,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坚决实行“零容忍”,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引以为戒,不要心存侥幸进行违法建设,凡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建设行为,都将受到严肃查处,付出违法代价。
(来源:两违执法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