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东蒲洼街道工委、办事处的工作要求,《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5月1日施行以来,蒲瑞和园社区积极响应号召,广泛宣传条例,努力做到社区居民知晓率全覆盖。
在前期广泛宣传的基础上,6月3日,蒲瑞和园社区再次对条例进行深入宣传,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向社区过往居民发放条例读本,并组织部分居民在社区居委会二楼会议室进行集中学习。学习会上,居民们踊跃发言,探讨交流,并对社区内的一些不文明行为进行了集中讨论。
通过此次学习,居民们更加深入和透彻的了解了条例,并纷纷表示,坚决对不文明行为说“不”,今后将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