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履职不力,9个乡镇(街道)负责人被集体约谈
5月21日上午,全市扫黑除恶后进乡镇(街道)集中约谈会议在市公安局召开。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认识不到位、宣传发动不充分、线索摸排不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重点不突出的9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围绕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查摆,深刻剖析成因,研究整改举措,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督促整改落实,持续纵深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付爱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办副主任赵明,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罗武海,市委组织部一科科长李小平出席会议。市委政法委副县级调研员、市扫黑办常务副主任张明君主持会议。
按照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单木真的指示精神,付爱民就重点抓好整改和纵深推进工作作出了详细部署。
要克服“上热中温下冷”现象,解决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之间进展不平衡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要在肯定成绩中增强信心,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按照中省市的统一部署,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
要深刻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进乡镇(街道)的主要问题、深层次原因,努力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举报信箱设置、加强举报电话值守、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确保人民群众举报畅通无阻碍、安全有保障,更加坚定其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着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精心挑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面广、群众关注度高,以及打击“村霸”、整改软弱涣散村组织、深挖彻查保护伞等重大典型案例,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深度宣传,切实发挥以案明法的警示作用,鼓舞士气,凝聚社会正能量
会上,张明君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被约谈的顺庆区金台镇、高坪区龙门街道办事处、嘉陵区南湖街道办事处、阆中市方山乡、南部县河坝镇、西充县复安乡、蓬安县凤石乡、仪陇县三蛟镇、营山县普岭乡党(工)委负责同志逐一表态,将迅速落实会议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深入核查黑恶线索,坚决确保扫黑除恶有进展、有力度、有成效、有战果。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网络宣传科负责同志,市扫黑办、市线索核查中心全体人员,各县(市、区)扫黑办主任,各后进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02
降成本炼“老油” 获刑后悔不该当初
5月23日,顺庆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三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三起案件的当事人分别获刑。今天的“法官说法”栏目,我们邀请到了顺庆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许文英。
为降成本炼“老油” 触碰刑法悔不该
“被告人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5月23日下午3:50,顺庆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当被告人唐某听到判决结果,悔恨地低下了头。
他坦言,眼前所有的一切,源自于两个字——贪利。
办案法官介绍,2017年10月,唐某和他人合伙在顺庆区开设某火锅店,后合伙人退股,唐某独自经营该店。
从2018年3月开始,为节约成本,唐某将顾客锅中所剩下的油和汤汁统一倒在一个大铁桶里,然后把浮在表面的油打出来,过滤,再加上水、酒一起熬,随后让油自然冷却,再加上新的菜油、芹菜、大葱一起熬制,等芹菜、大葱炼糊后捞出,便是“老油”,并将“老油”再次添加到火锅里销售给其他顾客食用,直至2018年12月案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在经营火锅店期间,使用餐厨垃圾加工炼制回收油后通过火锅销售给顾客食用,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予刑罚处罚,并作出以上判决。
同一天,顺庆法院还公开审理并宣判了另外两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对其中两人宣告缓刑。
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旁听 让普法教育落到实处
为了达到“审案一件、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本次案件的审理,顺庆区法院还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全区部分火锅店经营者共50余人旁听案件。
全过程见证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大家坦言,这种直观的现场警示教育,对每个人的思想冲击都很大,更让大家明白了生产经营中,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有一起案件是炒料师自行添加‘老油’,目的之一是为了提味,这一点值得警惕。”旁听案件的一火锅店负责人表示,自己平时忙于生意,对法律条文也理解不深,根本不知道这一举措已经触犯了法律。
“千万不要认为自己只加了一点点,不会被发现,一定不要有这种侥幸心理,还是要老老实实做生意,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后悔都来不及了。”同样经营火锅店的苟先生表示,通过今天的庭审,知道除了自己坚决不这样做,还会跟同行和店里的员工讲清楚,坚决不做违法的事。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结合案件提醒广大消费者,请一定要擦亮双眼,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法官说法
打好组合拳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是直接关系到人们生命、身体健康的大事。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边是越加规范严格的法律法规,另一边却不断有人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原因何在?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为贪利性犯罪,由于利益的驱使,近年来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数量逐年增长。”顺庆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许文英介绍,仅今年1—5月,该院审理并宣判的火锅“老油”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已经有5件,还有一些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尚在审理中。
“有效阻遏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必须加大犯罪成本,不让犯罪分子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占到便宜;必须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剥夺其再次犯罪的动机和条件。”许文英说,对食品安全类犯罪,顺庆法院始终坚持从重处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做到快立、快审、快结,稳、准、狠打击,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刑事司法保护。今年已宣判的5个案件7名被告人,有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有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同时宣告禁止令。
03
出租司机醉驾 还出了意外
大家都知道酒驾很危险,天天喊着“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是,仍然有不少人铤而走险。酒后驾驶,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难以想象。 记者昨(23)日,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近日,蓬安一名出租车司机就因为醉驾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近日,出租车司机石某在晚7时许与朋友一起吃饭喝酒, 饭后又到歌城继续唱歌喝酒。唱歌结束后,石某铤而走险开车营运, 当其驾车路过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外时, 搭乘一名乘客前往城南市场方向,刚行驶不到500米,出租车就撞上道路中央防护栏,导致乘客受到轻微伤、 车辆和防护栏受损。随后,石某将乘客送到县人民医院治疗。
接到报警后, 蓬安公安交警立即赶到县人民医院, 发现出租车司机石某身上酒味浓烈, 当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当场测得其酒精含量为136.8mg/100ml,后经抽血化验,检测出石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石某被依法取保候审,他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十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和终身禁止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同时还将面临1-6个月的拘役的处罚。
04
借2000元3个月变40万 一套路贷团伙被打掉
大学生小王在网贷平台借款2000余元, 经过多次“转贷”,3个月后终因无力偿还,在“校园套路贷”团伙胁迫下写下35万元欠条,不几天又涨成40万……昨(23)日,记者从顺庆区公安分局获悉, 小王家人报案后,南充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打掉该“校园贷”团伙。
为还赌债饮鸩止渴 大学生陷身“校园套路贷”
2017年9月, 南充某高校大学生小王因沉迷赌博,喜欢高消费,经人介绍, 联系上网络放贷人夏某某,夏某某在对小王的身份信息和家庭住址进行核实后,很快给小王放贷2000余元, 并要求小王承担30%周息的高额利息,双方随后签订了虚假的借款协议。
2017年11月, 借贷产生的高额利息让毫无经济来源的小王无力还款,而该团伙对小王的盘剥才刚刚开始。夏某某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 将小王“转单”给同伙陈某某,示意小王从陈某某处以高额利息借款还清之前的债务“平账”。其后,陈某某又用同样的手法将小王“转单”给团伙成员李某某、刘某某。
2017年12月, 夏某某等人拿着虚假借款协议向小王的父母催债, 在宾馆内胁迫小王写下35万余元的欠条,并准备将小王在网上平台的借款信息清除恢复其贷款信用, 让其继续在其他网贷平台借款还债。截止到12月底,短短3个月时间小王已负债40余万。
2018年3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利用虚假借款协议和银行资金走账流水等将高利放贷伪装成民间借贷,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逼迫小王还债。2018年4月16,走投无路的小王及其家人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当天即立案展开侦查。
网贷骗局套路满满 相关嫌疑人被逮捕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了和小王有着同样遭遇的大学生小陈。2017年11月11日, 团伙成员陈某某通过中介推送,接受客户小陈借款,小陈因急需借款还清其他小贷公司的欠款,向陈某某借款1.5万元。陈某某提出一个月支付7000元利息并要求小陈写下4.4万元的欠条,承诺小陈只要按期归还借款,只需还2.2万元,如逾期未还,就会找她还4.4万元。期间,陈某某通过支付宝给小陈转账后,立马安排人从小陈处取回2.88万元, 并扣押了小陈的身份证。
2017年12初, 小陈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找到陈某某要求按期还款,不料陈某某对之前约定矢口否认,当场拿出欠条和银行转账记录,要求小陈必须还款4.4万元, 否则就向法院起诉。因小陈家人态度坚决,双方经协商还款2.4万余元了结此事。
民警调查发现,从2017年6月份开始, 夏某某等5人陆续进入网贷行业,结成利益团伙。半年后,为扩大网贷业务,夏某某、陈某某、李某某共同出资成立所谓的工作室,聘请了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审核、放贷和催款都有专人负责,通过网络、中介人员联系等方式放贷,是一个打着“网贷”幌子,实则通过人身威胁、语言恐吓等方式实施“套路贷”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团伙。
5月19日,顺庆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卢涌川告诉记者,目前,该案已由顺庆公安分局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夏某某、陈某某、刘某某被依法执行逮捕,李某某、高某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05
多部门调研未成年人保护 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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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充市人大、市关工委、市妇联、团市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仪陇县、 西充县检察院开展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调研。
在仪陇, 调研组一行人先后参观了解了仪陇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社区关护基地, 实地调研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 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生存和发展状况,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禁毒预防教育的措施和方法, 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安全等情况。 参观过程中听取了仪陇县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做法和探索, 征求了基层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随后,调研组在座谈会上希望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队伍建设; 整合相关职能部门资源,达成共识,共同支持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继续推行“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近年来,西充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 多项未检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在西充,调研组实地察看了12309办案大厅未检案件分案受理情况, 观看了《关爱留守女童 呵护健康成长》 防性侵公益广告片,参观了未检办案区。未检部门向调研组重点介绍了西充检察院探索建立的“三位一体”亲情修复模式和自行创作的校园法治广播。 调查组成员查阅了某寻衅滋事案中的“一封亲情书信”,并现场收听了一期法治广播《向校园欺凌说不,警惕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