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阳市2019年义务教育段学校“阳光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招生原则:
依法招生严控班额,分类有序依次录取,公正公开接受监督。
学区划分:
城东街道堂鹤村、岙里坑、任岭脚、宽坞。
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我市常住人口学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者须经学校审核报市教育局批准。
招生程序:
1、招生顺序
A类:A1:适龄儿童学区内有户籍;
A2:适龄儿童学区内无户籍但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或不动产权证)。
B类:B1:东阳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学区内有稳定工作(拥有有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孩子父母双方或一方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
B2:东阳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学区内经商办厂满1年(凭有效营业执照)。
C类: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实际在学区内居住从业满一年,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当可录取人数少于该类报名人数时,按养老保险年限长短依次录取)。
D类:适龄儿童非东阳市户籍,父母一方实际在学区内居住从业满六个月。(当可录取人数少于该类报名人数时,按从业时间长短依次录取,额满即止)。
E类:E1:父母一方在城区工作,且拥有房产证;
E2:父母一方在城区工作,且拥有购房合同(当可录取人数少于该类报名人数时,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F类:F1:父母一方在城区拥有房产证;
F2:父母一方在城区拥有购房合同(当可录取人数少于该类报名人数时,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G类:父母一方在城区工作。(当可录取人数少于该类报名人数时,按从业时间长短依次录取,额满即止)。
2、招生录取:信息核查后,按教育局统一时间由学校按A→B→C→D→E→F→G类的顺序录取,录满即止。
3、录取通知:按教育局统一时间,学校整理招生材料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信息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