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才苑府邀请了资深法官和担保领域的专家来进行授课,主要是从民间借贷案件中证明责任的分配,利息的计算和处理,虚假诉讼的认定和制裁等方面进行讲授。
参加培训的部分年轻律师纷纷表示,通过学习扩展自身对民间借贷和担保纠纷的新认识,收获新的技能。作为青年律师,更应该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进行要的学习充电,提升律师执业技能、更新观念,这样精神生活越来越丰富。
1、协商和解
协商和解是指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经济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协商和解解决纠纷,因为和解解决纠纷有如下优点: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有利于和解协议的执行。
2、调解
调解,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争议,经过和解后,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时,在经济合同管理机关或有关机关、团体等的主持下,通过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方法。
3、仲裁
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争议发生后又无法通过和解和调解解决,则应及时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4、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