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首要环节。应按照“应放尽放”原则, 继续简政放权, 精简行政许可事项, 简化审批程序, 破除各种不合理、不公平的市场准入门槛, 特别是要清理阻碍中小企业和民间投资的准入障碍, 使各领域市场准入不断放宽, 各类市场主体都能依法进入, 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参与公平竞争, 营造公平包容的市场准入环境。在这方面,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改革部署, 提出了明确要求。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强调, 要做到“六个一”, 即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 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 政务服务一网办通, 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 最多跑一次, 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各地区各部门也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如清理各种变相审批和隐性壁垒, 实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 压缩企业开办的环节和时间, 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 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 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等。如何使这些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是接下来需要解决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