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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矿难能源局、煤监局严阵以待,事关所有煤矿

文章来源:矿工家园  发布时间: 2019-05-14 13:53:50  责任编辑:cfe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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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一直是我省煤矿瓦斯、顶板事故高发期,去年5月全省发生煤矿事故7起、死亡10人,教训十分惨痛。

今年4月底以来,我省煤矿事故和险情不断,在不到10天的时间内,连续发生2起顶板事故、2起瓦斯涉险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遏制5月份煤矿事故多发势头,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煤矿事故及涉险事故情况的警示通报

各市(州)能源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各煤矿企业:

一、近期煤矿事故及涉险事故情况

(一)百里杜鹃管理区庆兴煤矿“4·2 7”顶板事故。2019年4月27日3时左右,百里杜鹃管理区庆兴煤矿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事故主要原因:工人在采面支护作业时,冒险进入空顶区域,顶板垮落致死。事故暴露出煤矿对顶板管理重视程度不足,存在安全培训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

(二)兴仁市黔山煤矿“5·5”顶板事故。2019年5月5日11时左右,兴仁市黔山煤矿发生1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主要原因:工人在巷道变坡处砌碹作业时碹骨未连接牢固,失稳垮落致人伤亡。事故暴露出煤矿存在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织金县秀华煤矿“4·30”瓦斯涉险事故。2019年4月30日14时左右,织金县秀华煤矿11608运输专用回风巷掘进面及总回风巷炮后出现瓦斯大面积超限,掘进面甲烷传感器最大值80.53%,总回风巷甲烷传感器最大值4%,初步判定为瓦斯动力现象,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中。

(四)盘州市昌兴煤矿5·2”煤与瓦斯突出涉险事故。2019年5月2日16时左右,盘州市昌兴煤矿1103运输巷反掘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瓦斯涌出量约2652m3,所幸瓦检员现场发现实出预兆后及时组织人员撤离,避免了一起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中。

除以上涉险事故外,3月份织金县凹河煤矿、安桂良煤矿和金沙县龙凤煤矿等煤矿均出现采掘面顶板冒落后临近煤层瓦斯大量涌出,导致回风系统大面积瓦斯超限,这些瓦斯方面的涉险事故暴露出我省部分煤矿在瓦斯治理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仍然存在瓦斯抽采盲区、临近层瓦斯未抽采等诸多问题。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深刻吸取煤矿事故教训。今年以来全国重特大事故频发,习近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我省近期煤矿事故和涉险事故多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务必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面临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来对待,避免悲剧重演,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矿级领导要带头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尤其是煤矿实际控制人(主要投资人、实际决策者,国有煤矿董事长、未设董事长的为矿长)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5月12日前必须亲自带队入井并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合资料审查),隐患排查后亲自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安排部署隐患整改工作,入井、出井、会议均要有照片、记录为证,并于5月14日前将照片、记录及整改方案按分级监管原则报所在地能源安全监管部门。各市(州)能源安全监管部门汇总后,于2019年5月15日17时前报省能源局。

(三)重点盯防瓦斯和顶板灾害。近年来5月份发生的煤矿事故多为瓦斯、顶板类事故,要针对煤矿事故特征,狠抓煤矿瓦斯灾害防治攻坚,切实加强瓦斯抽采和防突设计、钻孔施工验收以及防突措施区域验证、效果检验等关键环节的管控,杜绝抽采盲区,完善临近层瓦斯抽采措施,严格做到瓦斯抽采达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确保瓦斯超限能及时预警、切断电源;严格煤矿顶板管理,加强安全培训,积极施行现场“手指口述”法,规范顶板支护作业,有效防范顶板事故发生。

(四)认真落实雨季“三防’’措施。按照《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煤矿雨季“三防”及水害防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19)53号)要求,切实加强汛期雨季“三防’’工作,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人’’水害防治措施;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提醒煤矿企业提前做好防范应对措施;大雨、暴雨期间加强调度值班和巡查工作,严防洪水倒灌淹井,暴雨或矿井涌水量突增、水质发生变化等异常情况时立即撤出井下受水害威胁人员。

(五)坚守事故应急处置底线。加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的培训力度,将灾害预兆纳入安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督促工人做到应知虚会。发现灾害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按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并及时报告矿调度室。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瓦斯超限或灾害预兆时,班组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等均有权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撤离。

(六)严格煤矿监管监察执法。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以督促煤矿加强瓦斯、水害、顶板防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管监察力度,强化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敢于较真碰硬、严格执法,对瓦斯、水害、顶板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零容忍”,积极采取行政处罚、联合惩戒、市场和行业禁入等综合措施,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请将此件转发至辖区内产煤县(市、特区、区)能源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企业。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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