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住房公积金的规定解读,基本已经厘清了。但不战友对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的问题表示不太清楚,另外想咨询退役后是否有买房优惠的政策,今天我们将咨询最多的几个问题,集中作解答。
1、军人住房公积金,退役时没买房和买房的,结算时有什么区别?
答:
军人在服役期间没有买房的,在退役时,会将个人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集中结算列为住房资金项目,在退役离队前一次性发放给个人。
军人在服役期间已经买房的,且在退役时尚未还清房贷的,由部队财务部门依据《委托转账还款授权书》,将其个人归集的住房奖金(包括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划转至贷款协作银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普通退役士兵(非优抚对象),返乡后购买住房有优待吗?
答:
没有!非优抚对象的退役士兵,退役后的身份转为普通社会公民,在购房时属于市场行为,目前没有针对普通退役士兵购房优待的规定。
当前,不少省市在抢“人才战”,在一些限购政策上,放宽对大学生首套住房不限购的条件,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即享受社会普通公民权利和义务,因此当地有这项政策的,也可同等享受!
3、哪些退役士兵,在购房中享有优待?
答:
属于优抚对象的士兵,可以参照《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执行。具体来说,有这些群体退役军人:“三红”、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4、属于优待范围内的退役士兵,主要享有怎样的住房优待?
答:
(1)申请住房保障的,其依法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和护理费等待遇,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
(2)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租赁补贴或农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
(3)办理房产、土地证件时,免交登记费、工本费;自建房时,免交基础设施配套费、拨地定桩测绘费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