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某论坛留言称:阆中房产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这个问题该向谁反映?原文如下:
本人户籍南充阆中,在异地工作,前段时间回家准备在阆中买房,走了几家楼盘,包括一些公积金中心备案的大盘(如阆城一品,宏云江山国际,蓝光星星国际等),都拒绝使用异地金贷款,理由五花八门,反正就是拒贷,只能使用商贷,这无疑大幅提高了购房者成本,违背了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福利的初衷!
住建部一直在强调开发商不得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南充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的20号文件也强调了开发商不得拒贷,后来拨打0817-12329咨询,答复是可以使用异地公积金,也问了我拒贷的楼盘名称,说核实后回复我,一周后0817-12345回复我了,给了我两个电话,让我拨打那两个电话,可那两个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我就想知道:
1、我究竟该联系哪个部门?谁在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2、异地公积金在南充能不能使用?
3、为什么国家的一些利民政策,到了地方执行起来就那么难。
针对网友这一问题,官方的回复如下:
网友@酒冷回忆思念瘦你好,你所反应的问题现在答复如下:
1、根据住建部(建金【2017】246号)等四部门下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的要求,开发企业不得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对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开发企业,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 我中心已多次联合房管部门广泛宣传,强力督促,要求开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开发企业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2、关于你异地缴存公积金在阆中购买商品房(异地公积金贷款必须用所购住房抵押)办理公积金贷款问题,只要你的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半年且保证公积金以后不断缴,按目前政策购买阆中商品房是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的,3、如在之后的购房过程中遇到有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可以拨打阆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的咨询电话0817-6306606.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阆中市管理部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
来源:三国源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