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成功在异地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傅某新在被送往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协助拘留途中,其前妻为其履行了执行款。 据了解,年过五旬的被执行人傅某新本就“不太靠谱”,他与前妻离婚后便由前妻独自抚养小孩长大。傅某新嗜赌成性,曾犯盗窃罪有过案底,出狱后仍不知悔改,因赌博欠了很多债务。
关于申请执行人周某生申请执行傅某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家住保靖县的周某生与家住长沙市的傅某新当时同在长沙某小区做保安,傅某新于2016年5月5日向周某生借了1万元,约定2个月后偿还,同年6月2日其又向周某生借款1900元。后周某生经多次催收借款无果,故诉至保靖法院。2018年7月31日,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傅某新定于2018年10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周某生借款本息共计15000元。
然而,法律文书生效后傅某新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12月13日,法院立案执行,并通过短信向被执行人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在执行过程中,傅某新违反报告制度,且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3月27日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4月16日,执行法院在长沙市某大厦租住房内找到傅某新,傅某新坦言其现在株洲芦淞区一个服装仓库做晚班保安。其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重妨害执行工作,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在前往天心区法院的途中,傅某新打了无数个电话,他向现任妻子、单位领导、同事借钱均未果,最后他拨通了前妻的电话。
傅某新前妻与其亲姐赶到现场,经对法律文书、法官身份信息确认后,便将凑齐的1万5千元交到执行法官手中。“谢谢你能帮我”傅某新对着前妻落下了感激、悔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