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泾阳县人民法院永乐法庭审判庭已坐满了当事人。“法官,魏某拖欠我们工资不给,你一定要帮我们要到工资…… ”王某向法官诉说着,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正在调解中。
2018年1月,王某、张某、李某三人一起来到魏某承包的工地上干活,双方约定每人每日工资为180元,完成魏某指定的工作后便支付所有的工资。2018年4月工作完成,但魏某却未支付工资,而是向王某等三人出具了一份欠条,欠条上载明所欠工资的数额,并约定5月1日支付工资。到期后,王某等三人以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催促魏某支付工资,魏某以工程未结算、未收到钱为由推脱拒付,之后便不接电话、不回微信。辛辛苦苦挣得的血汗钱没拿到,有的只是空头白纸一张,王某三人越想越气愤,几经询问后,他们决定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刘福奎法官及时通过电话、微信、QQ、抖音等方式联系魏某,终于通过添加微信联系到魏某,他声称自己人在外地暂时不能回来。为了使事情及时得到解决,以防魏某再次联系不上、拖延拒付,法官随即决定通过微信对双方进行调解。视频中,法官向魏某讲解了关于《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并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魏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连声向王某等人道歉。见此情形,法官趁热打铁、耐心引导,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魏某当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了王某等三人的工资,工人师傅终于得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普遍存在。法官提醒,务必保留好工作过的相关证据,如工作文件、工作照、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