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4日上午9时许,横埠法庭一号法庭内,承办法官正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扑朔迷离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庭审还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双方当事人以及第三人都面红耳赤,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且每位当事人都表现得甚是气愤,好像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根据以往的案件审理经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情基本明晰,庭审过程迅速。为何本案特殊,让我们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唐某与程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3月,唐某与程某同在A市承包农田。因唐某不识字,便将用于购买农资款存放于程某处。章某系唐某亲戚,欲向唐某借款2万元。为此,唐某要求程某将其存放的2万元,由程某转借给章某。2017年10月,唐某要求章某偿还程某转交的借款2万元时,章某辩称程某未转借2万元。为此,唐某与程某、章某发生纠纷,且协商未果。因而成讼。
在庭审过程中,唐某将购买农资款存放于程某处这一基本事实,三方均认可。庭审焦点在于程某是否将2万元转借给章某,对此双方各执一词。双方均是年过半百老实本份的庄稼人,经过岁月洗礼的脸庞一脸真诚,丝毫看不出“演”的痕迹,且都表现得委屈万分,一时真假难辩。承办法官见此情形,深知其中必然另有隐情。遂于庭后,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逐一仔细帮他们回忆详细过程,不遗露任何一个细节。往事正在“倒带”中,程某突然一拍手,像是想起了什么,称可能确实是自己忘记了,唐某之前同自己提过借钱这件事,但自己有没有转借给章某却记不清了,年纪大了,记忆力不好,只记得前面的事,后面的事忘记了。话已至此,真相已不言而喻了。
最终经法官阐法析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程某一次性给付唐某15000元。至此,该案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