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公布了《关于住宅加装电梯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那么,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报取额度是否限定呢?区直中心相关负责人何苗对此进行了解读。
01 提取额度
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
根据通知,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时间在支付购买电梯及施工费用起两年内,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购买电梯和加装施工的费用。
如黄先生居住的楼栋要加装电梯,总费用为30万元,分摊到黄先生需要承担4万元。那么,黄先生可以提取自己和妻子名下的公积金来支付,总额不能超过4万元。
需注意的是,对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改售房款及获财政资金补贴用来支付住宅加装电梯费用的部分,不计入提取额度。
购买电梯一次性付清费用的,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若是分期付款,缴存职工也可申请分次提取,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部分不再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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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没有产权证
凭购房合同也可提取
因大多数需要加装电梯的都是老房子,有些没有产权证,只有购房合同,区直中心也可以接受购房合同。
加装电梯申请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原件:
1.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明(如尚未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属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原房屋已预留电梯井的,则提供原房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加装电梯协议(按梯号或单元为单位,含各业主电梯设备采购、安装等费用分摊协议);
5.付款票据。
何苗提醒市民,一旦发现虚假合同骗提现象,根据相关法规,不但要追回职工已经领取的款项,涉嫌违法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03 租房每人每月
最高可提取720元
根据通知,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人每月最高提取限额调整为720元。
无房职工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计算标准由按家庭计算调整为按个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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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张女士夫妻在南宁租房住,原来每个月最多可以提取840元,调整后,张女士和配偶可以分别提取,那他们每个月最高就可以提取1440元。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李俭芹
值班主任丨李朝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