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从4月12日起
北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加装电梯
并已办理相关规划建设手续的
该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提取范围
通知指出,既有住宅是指在北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四层至九层(含九层)的无电梯住宅。自建房、别墅、C或D级危房,以及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危旧房改造计划的住宅不在可提取范围。
提取所需材料包括
身份证原件、本人的银行Ⅰ类借记卡、结婚证原件(住宅所有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已抵押的可提供经抵押银行盖章确认的复印件)和加装电梯个人负担部分付款凭证原件。
注意:职工本人及配偶限提一次,在加装电梯发票载明日期两年内办理,过期不予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职工本人家庭所分摊的电梯加装费用总额。
好事接踵而至,
关于公积金的另一好消息又来啦!
再过不久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只需要不到10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完
贷款审批、抵押登记手续啦!
准备要跟耗时少则一个月
多则三四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Say bye bye啦!
日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联办试点工作方案》,该试点方案通过整合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受委托的商业银行的审批资源,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实现让群众办理公积金贷款 “只进一扇门、只收一套材料、一站式办结、最多跑一次”。
2019年3月至5月,广西在贵港市、河池市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试点;2019年5月底前,试点城市所辖市、县(区)公积金贷款业务全面实现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受托银行联合办理,自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力争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于2019年下半年在全区全面推广实施。
《方案》要求
试点城市要统一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贷款申请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资料,当场预签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试点城市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机构、受托银行之间要建立公积金贷款业务“一窗受理”联办机制,建立审批材料传输渠道,互认授权认证、业务材料和办理结果,共享业务信息,确保所有类型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只进一个窗口,只需跑一次。
此外,试点城市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受托银行整合归并同类材料,统一发布公积金贷款联办业务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目录清单和办理指南,确保借款申请人只提交一套材料。
《方案》明确了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流程
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简化至5个办理环节:
1.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窗口办理贷款申请,可一站式完成银行、不动产登记机构所需的相关授权认证和抵押登记所需信息的采集手续,并实现一次性面谈面签、记录互认;
2.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络端口录入并推送抵押信息至不动产登记中心;
3.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审批;
4.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网络反馈登记结果;
5.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自助打印或到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定期传递抵押资料。
每个窗口只跑一趟
真的很方便
期待早日在全区实现推广啦!
来源:北海电台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