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3日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龙办事处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调整,取消装修提取,新增增设电梯提取。
4月19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优化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增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政策。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后,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不超过该户应分摊的费用。
记者获悉,电梯提取时,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金额合计不能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而实际支付的工程建筑费用,且不超过本人账户余额。如果不动产权属证书没有配偶的姓名,办理提取时需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增设电梯提取需要申请人到中心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可详见公积金中心网站,所需材料可见《增设电梯提取》的办事指南。
据介绍,电梯提取申请提取时间并没有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电梯提取只可提取一次。
通知
无房职工租住本市住房时,提取比例上限将从原来的月缴存额的65%提高至70%、额度上限也从1500元提高至1800元。取消装修提取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符合相关规定申请提取2015年3月1日前账户余额的,可通过单位批量代办或线下(银行公积金服务网点、智慧终端)临柜办理,审核时不再收取离职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
购买外市住房提取公积金增加复核环节,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