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不减肥,五月徒伤悲!这个春天,咱们的公积金也加入了“瘦身大军”!上周好消息传来,对于目前需要在窗口办理的公积金业务,通过数据共享平台的更新,资料进一步简化了哟!
自4月8日起,
在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时,
以下类型的户口簿与结婚证可以不用提供啦!
01
户口本
被查询双方在同一或曾经在同一杭州市公安局户籍户口簿上的直系亲属,通过公共数据平台可查询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02
结婚证
被查询双方在浙江省范围内的婚姻登记处登记婚姻信息的,通过公共数据平台可查询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那么具体哪些情况将受益呢?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公积金提取情形。
原
先
除相应提取条件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与职工本人有效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现
在
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有效关系证明免提供了!
购房、还贷等提取时,提取人为购房人配偶、父母、子女情形。
原
先
需提供相关购房、还贷等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提取人与购房人之间有效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现
在
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有效关系证明免提供!
接下来
分中心将继续努力,办事材料做减法,群众服务做加法,让“最多跑一次”更简便、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