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新政
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六成且最多贷60万元,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执行,以购房网签日期为准。
那么,新政策对肇庆有什么影响呢?
权威答复来了!
▲图源 网络
肇庆不受国管公积金新政影响
小编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肇庆并未受到新政影响。该负责人表示,国管公积金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我市暂时未收到正式的文件,并未发现新政对肇庆有影响。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依照2018年9月30日印发的《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执行。政策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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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同一家庭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享受一笔公积金贷款。
在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最高为两次。我市不受理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利率与限额
肇庆目前是“认房又认贷”吗?
首先需要解释一下,
什么是“认房又认贷”
认房又认贷,就是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时,只要借款人名下有房或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记录,都将被界定为二套房(实行3.575%的利率)。
比如:
①小明购买了一套房(为小明的首套房),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
②小明使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
③小明使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之后又将房子卖掉了。
在“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下
无论小明属于以上哪种情况
其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都需按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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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我市目前实行的政策,
是“认房又认贷”。
公积金知多D
职工要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而且个人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申请人到购房所在地公积金办事大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