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xman60:货币经济发展日趋稳定 生态优先绿色路径研究】财金网消息 摘要: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 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本文以生态—经济协调关系为主线,将长江经济带划分为四级区域, 从生态与经济相结合的角度提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径, 并提出了实现绿色发展的政策建议。
1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内涵
在地球封闭系统内(物质只在地球系统内循环),生态与经济是紧密联系的统一体,两者应当保持适当的比例,使生态产品支撑力大于经济增长对生态的压力,使生态与经济保持平衡状态。
生态与经济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一些专家学者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Arrow(1995)提出环境压力和经济增长之间呈倒U形关系的假说,因形状与库兹涅茨曲线相似,被称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人地系统协调不仅包括系统各要素之间以及各要素内部的动态协调,而且包括区域之间人地系统的空间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提出,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支撑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并据此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完善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指在生态—经济系统中,当生态保护与经济增长发生冲突,通过生态保护提升经济增长质量, 通过提升经济增长质量降低生态压力,使生态—经济处于平衡状态的发展方式。经济增长是否有利于生态保护成为优先考虑因素。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经济社会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随着经济商品总量矛盾已经解决、生态产品供给不足而促进生态产品供给、优化经济商品供给结构,实现生态—经济平衡的发展方式。
2 长江经济带区域划分与突出特点
长江经济带内部差异很大,有陆上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域、农产品主产区和城市密集地区,结合区域之间生态产品供给量、生态产品支撑力、经济增长压力,我们将长江经济带划分为四级区域。一级区域主要指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产品供给量大,外部性很大;生态脆弱,一旦破坏,恢复成本很高。二级区域主要指江河湖泊等各种水功能区和湿地。生态产品供给量大,外部性较大;生态系统一旦破坏,恢复成本很高。三级区域主要指农产品主产区。生态产品供给量较大,外部性较少,生态产品支撑能力较大,经济增长对生态压力不大。四级区域主要指城市密集地区。生态产品供给量不大,外部性较少,生态产品支撑能力较大,生态破坏后,修复能力较强。
2.1一级区域:生态脆弱与经济滞后相互影响
一级区域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根据2010 年12 月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包括若尔盖草原湿地区、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区、大别山水土保持区、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区、三峡库区水土保持区、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秦巴生物多样性区、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与水土保持区等8个,陆域面积59.8万km2,占长江经济带陆域总面积的29.2%。
一级区域生态地位重要,是长江干支流的水源补给区,是大熊猫、羚牛、金丝猴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是水杉、银杉、秃杉、珙桐、桫椤、攀枝花苏铁等珍稀濒危植物分布区,是重要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但一级区域生态脆弱,支撑力不足。据2013年《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公报》显示,长江经济带水土流失面积为4400万公顷。还有很多地区处于高海拔地区,草原鼠害严重,生态十分脆弱。
一级区域经济发展落后,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十分尖锐。148个县中,有122个贫困县,财政自给率只有2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88万元,其中贫困县1.66万元,5185万人口中有4287万贫困人口。
2.2二级区域:纳污能力有限与污染不断汇入的矛盾尖锐
二级区域是指长江水功能区以及湿地所覆盖的区域。长江干流全长6397km,其中5326 km位于长江经济带。流域面积1万km2以上的支流有49条,其中8万km2以上的支流有雅砻江、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江、汉江、赣江等8条。拥有40%的可利用淡水资源,是4亿人的水源地。
据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统计,长江经济带湿地面积1154.23万hm2,其中自然湿地850.05万hm2。沼泽湿地主要分布在海滨、湖滨和河流沿岸,长江流域有湖泊150万hm2,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平原湖区、滇北黔西高原湖区和江源湖区。滩涂和盐沼地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人工湿地主要包括稻田、渠道、塘堰、精养鱼池、水库等。
总体上看,二级区域提供的生态产品达标率还是比较好的,河流优于湖泊,干流优于支流。根据《长江流域2016年8月份水资源质量公报》,评价的1049个水功能区,893个达标,达标率为85.1%;评价河长35840.2km,达标31069.6km,达标率为86.7%;湖(库)评价面积8033.7 km2,达标面积5246.1 km2,达标率为65.3%。
但是,二级区域生态压力巨大,生态支撑能力存在下降的风险。
一是纳污能力接近上限。长江经济带划分2327个水功能区,化学需氧量纳污能力为每年464.1万t,2013年现状点源化学需氧量入河量398.3万t,达到纳污能力的86%;氨氮纳污能力为每年43.4万t,2013 年氨氮入河量42.6万t,达到纳污能力的98%。
二是湖库富营养化突出。2014年评价的60个重要湖泊中,有48个处于富营养状态;评价的229座重点水库中,有100座处于富营养状态。巢湖与滇池的水质常年处于V类及劣V类水,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鄱阳湖水质总体为Ⅳ类,为中度富营养状态;洞庭湖为Ⅴ类水质,为轻度至中度富营养状态,水质均呈恶化趋势。
三是支流水质污染较为突出。评价的311个水源地中,年度水质合格的占比82.6%,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不足,长江中下游等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水质性缺水。上海、江苏、安徽、浙江等下游省市水质性缺水问题突出。2014年,长江经济带943个断面中IV—V类和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达25.1%和7.4%;长江城市江段、支流部分河段水质较差。
四是干流流动污染风险大。长江是世界上最为繁忙的河流,通航河流3600多条,总计通航里程7.1万km,占全国内河通航里程56%,年货运量超过20亿t,常年航行11万余艘船舶,10万以上船员每年产生的垃圾约16万t。长江沿岸仅重庆至安徽段危险化学品码头近300个,常年航行作业的危险品船舶超过2000艘。每年轮船运送旅客约3000万人次,至少产生垃圾214万t,严重威胁沿江生活、生产用水和生态环境安全。
五是黑臭水体十分突出。不仅影响城市环境,也对江河水质产生影响。根据2016年4月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清单,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837条,占全国的43.0%。
六是下游水沙关系变化导致河势河床、江湖关系和蓄泄关系发生新的变化,防洪安全及河势稳定面临新的问题。受堤防保护的中下游防洪保护区面积约11.85万km2,仅占全流域的6.6%,但区内人口9710万人,占全流域的22.7%,内有上海、南京、武汉等数十座大中城市。支流和湖泊堤防较薄弱,且未形成完整的防洪圈。中下游地区排涝标准不高,设备老化问题突出,中小河流洪灾和山洪灾害尚未建立起有效的防治体系。
七是生物多样性减少。目前仅剩洞庭湖、鄱阳湖等少数湖泊与长江直接连通。洞庭湖、鄱阳湖枯水期大幅提前、水位明显下降、面积大量萎缩。白鳍豚、中华鲟、白鲟、胭脂鱼、松江鲈鱼等种群数量逐年下降。白鳍豚于2007年功能性灭绝,白鲟于2002年以来未再发现。2012年长江干流江豚种群数量仅约1040头。近10年长江上游受威胁的特有鱼类由17种上升为49种。长江流域内珍稀陆生生物数量也在减少,稀有种类濒临灭绝。江苏沿海滩涂湿地的围垦,丹顶鹤、麋鹿等世界珍稀物种的栖息地面临威胁。
2.3三级区域:农业增产与面源污染如影随形
三级区域属于农产品主产区,承担着保障粮食安全等功能。长江经济带耕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农产品主产区面源污染主要来自于化肥、农药和薄膜的高强度投入,以及农畜产品大规模集中养殖,成为主要的污染源。2000—2014年化肥、农药施用量增加,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和农药施用强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4四级区域:经济高度集聚与环境质量恶化并存
四级区域指城市密集地区。长江经济带城市密集地区包括长三角城市群、成渝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环长株潭城市群、江淮城市群等5个城市群;南昌城市圈、昆明城市圈、贵阳城市圈、温州城市圈、徐州城市圈等5个城市圈。2014年,五个城市群和五个城市圈土地面积仅占长江经济带的10%左右,承载人口30%左右,创造地区生产总值60%左右,人口产业集聚特征十分明显。
一是污染物排放量大。长江经济带土壤重金属污染范围很广、超标严重。2014 年长江经济带铅、锌、铜和铅蓄电池产量分别约占全国的55%、50%、60%和65%,电镀、制革等涉重金属行业分布也非常集中,相应的主要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砷)排放量占全国的近50%。
二是废水排放量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占全国的30~40%,铅、镉、六价铬、砷、汞和总铬的排放量占全国的40~60%。首先,全国超过40%的造纸、40%的合成氨、80%的磷铵、70%的印染布、40%的烧碱产能聚集长江沿线,区域叠加性、累积性和潜在性污染隐患多。沿线城镇众多,人口密集,产生大量污水垃圾,而目前沿线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足80%。水污染高风险行业的沿江沿岸密集布局,使重大水污染事件风险防范的压力增大,化工园区和危化码头等突发水污染事件引发的次生水污染、水生态破坏等问题也不容忽视。
三是大气质量不高。长江经济带总体空气质量不容乐观,特别是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三大城市群污染物排放高度集中,集中连片污染问题突出。三大城市群合计占长江经济带65%的土地面积,但排放了长江经济带69.6%的SO2、72.9%的NOx、69.0%的烟(粉)尘、82.0%的VOCs、72.4%的NH3,特别是长三角城市群,其单位面积污染物排放量是长江经济带平均水平的1.7~3.9倍,污染物排放高度集中,大气污染超标严重。
四是产业结构较为粗放。目前沿江分布着五大钢铁基地、七大炼油中心,还有一批有色金属基地、机械工业基地和石油化工基地。据不完全统计,长江沿岸化工企业约占全国的1/2;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约占全国的1/3;入河排污口约占全国的1/3。2014 年,长江经济带化学纤维、硫酸、化学农药原药、农用化肥、水泥产量分别占全国的81.3%、62.8%、58.2%、51.4%、48%。11个省市高耗能行业比重超过20%,贵州和江西超过40%。
3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差异化路径
根据生态—经济之间的矛盾,要从生态和经济两方面协调用力,促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3.1一级区域: 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和发展特色经济相结合
3.1.1 实行分区差别化管制
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基础上,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图。红线区域要按照禁止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将海拔5000m以上的区域全部纳入生态红线区。加快红线区生态移民,通过移民实现减压,与生态环境支撑能力相适应。对于红线区外的区域,将坡度25 度以上的区域纳入限制开发范围。对现有的州府、地级市所在地、县城和重点城镇,要完善功能,强化服务,适度扩大城区面积,吸纳红线区和限制开发区域的人口。江河源头地区的城镇,应当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水管网系统全覆盖,污水处理费用全部由中央承担。要划定资源开发区的边界,限制越界开采。
3.1.2 创新生态保护机制
推进教育补偿,实行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教育免费计划,将年轻人从草场、山场转移到学校,大幅度减少放牧和开垦行为,并为创业和外出务工创造条件。面向全国招聘大学生和志愿者到一级区域服务。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使之成为安全等级最高的场所,使之成为每一个孩子向往的地方。推进岗位补偿,设立一批生态保护公益性岗位,开展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禁伐、草原灭鼠、黑土滩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石漠化治理、治安联防等岗位,尽可能对特困家庭提供公益就业岗位。推进资源开发补偿,占用农牧区集体土地的资源开发行为,由村集体享有一定的股份收益。推进耕地、草原使用权流转,大力发展农牧业合作社。退耕还林还草到期的,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范围。
3.1.3 将绿色资源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
大力发展旅游,发展旅游合作社,健全旅游网络,发展游购娱食住行旅游配套服务,使旅游业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发展清洁能源,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弃水弃风弃光。建设长江中上游地区至京津冀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关中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等输电新通道,用水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发展特色农产品,促进农旅结合,提高农副产品的商品率。
3.2二级区域: 加强水体保护和发展江河经济结合
3.2.1 明确生态环境产权和治理责任
为避免公地悲剧,二级区域要明确环境产权和治理责任,谁拥有生态环境产权,谁负责监管;谁污染水体,谁承担治理责任。明确各类水体管护责任。使用权比较明确的水面,由使用者承担责任;使用权不明确的水面,政府有关部门对水面进行网格化管理,将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对各类固定污染源进行调查,明确所有排污的责任主体,明确污水治理要求。对流动污染源进行管理。
3.2.2 加强用水总量管理
经济社会发展用水要考虑水资源支撑能力和节水减污的要求,通过加强需水管理,抑制不合理用水,控制用水总量,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依托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武汉设立长江水权交易所,开展水权设定和交易。严格管理水源地,划定水源地保护红线,参照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理。开征水资源税,将税收用于水资源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公共支出。
3.2.3 实施排污总量管理
根据各水功能区现状水质状况、纳污能力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考虑河湖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分布不均以及水源保护区严格限制排污等因素,综合确定水功能区的限制排污总量。大力推进排污权交易,合理提高排污价格。实施污染物零增长制度,所有污染物排放总量只减不增,推进污水零排放。建立全流域排污权交易所,全面推开排污权交易。所有排放废水污水的企业,都必须购买交易指标。没有排污权指标的,不得进行排污。
3.2.4 实施后退1公里行动
将长江干流两岸1 公里范围作为生态岸线,不得新建企业,并由水利部统一管理;已经占用的岸线,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要逐步退出。逐步将1公里生态岸线作为净化长江的最后一道关口,建设湿地公园、防浪林系统、防洪排涝系统,逐步使沿江两岸成为重要的旅游休憩景观长廊。优化港口布局,取缔不符合规划的港口岸线。撤销所有伸入长江内部的排污口,所有污水都必须经污水处理厂处理以后,经过湿地净化而排入长江水体,解决长江排污口和取水口犬牙交错的局面。
3.2.5 发展绿色江河经济
一是发展高端新型船舶制造业,优化船舶结构。加快老旧船舶淘汰步伐,推进船舶标准化,非标准化船舶禁止下水。发展船舶租赁,促进船舶消费,培育船舶俱乐部。二是发展沿江旅游业,依托长江航道,大力发展高速旅游客运,让游客欣赏“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的壮美风光。三是实行水电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农业灌溉综合开发,利用水电开发所带来的对水资源保护、局地气候改善和湿地增加的有利条件,实施流域生态修复,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治理水土流失。四是发展湖区经济,引导水上人家离船上岸,进入城镇发展。发展水面种植,严格控制水面养殖。切实加强滨水城市污水治理,建设海绵城市,建设亲水城市。
3.3三级区域: 发展特色绿色农业和减少面源污染相结合
3.3.1 划定农业生产空间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严格保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应不占或少占耕地。对于农村生活空间,保持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合理利用农村宅基地。针对农村地区空心化严重、农村户籍人口人户分离的实际,适度压缩农村建设面积。对弃而不用的宅基地可采取自愿原则将其恢复为耕地,并可在地票市场上拍卖。
3.3.2 加大平原高标准现代化农业区建设
利用成都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光热水土资源组合优势,加快建设高标准现代化农业区。平原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是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集中力量建设道路网、灌溉网、能源网、信息网。转变对现代农业的支持方式,适应国际贸易的新形势,从支持一家一户转向对基础设施、农业保险、金融服务和污染治理的支持,使农业逐步从劳动密集型转向资金密集型,从家庭化向公司化转变。依托农业龙头企业组建农业金融公司, 村社从自治组织向社区居民点转化,引导农民变股民、变农工。
3.3.3 加快山区特色农业区建设
根据山区特点,以农村电商为抓手,推进特色化、品牌化,促进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发展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社经济,将农业公司、合作社与家庭经济结合起来。农业公司统一收购加工销售,合作社提供有偿服务,农民进行日常管理并将产品卖给公司。
3.3.4 完善农业产业链条
加快种养结合、农牧结合,推进粮改饲和种养一体化,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广“种植业—秸秆—畜禽养殖—粪便—沼肥还田、养殖业—畜禽粪便—沼渣/沼液—种植业” 等循环利用模式,推广林上、林间、林下立体种植模式,推进种植、养殖、加工、旅游等循环链接,构建粮、菜、果、茶、畜、鱼、林、加工、能源、物流、旅游一体化和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推进秸秆过腹还田、腐熟还田和机械化还田,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要建设粪便收集、贮运、处理、利用设施。
3.4四级区域: 疏解沿江产业和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并重
3.4.1 促进沿江产业瘦身健体
沿江产业过度臃肿,整个长江不堪重负。要通过多种途径使长江沿线产业瘦身健体,恢复长江生机活力。一是退,产业侵占生态岸线的退,侵占生态敏感区的退,污水直排长江的退,严重污染环境的退。二是压,压缩沿江重化工业规模,凡是超过排放标准的,需要实行减量替换。三是控,设置废水排放总量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开展排污权交易。四是联,建立长江产业联合体,打破行政区分割,积极推进产业重组。五是转,劳动密集型的向上游转移集聚,资源密集型的向沿海转移集聚,智力密集型的向大城市转移集聚,土地密集型的向地级市转移集聚。
3.4.2 构建长江创新联盟
长江经济带创新资源丰富,智力资源丰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密集,上海张江高新区、武汉东湖高新区、重庆两江高新区、南京高新区、合肥高新区、成都高新区等国家高新区综合实力强大。推进政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组建并完善长江创新联盟。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创新成果分享机制。加快创新与金融资本的联合, 鼓励发展创新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积极发展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3.4.3 构建优势产业链
依托现有基础,将交通运输设备和电子通讯设备制造作为主导产业链,大力发展废旧车辆回收、电子通讯设备产品回收、相关原材料制造等补链产业,形成流域上下游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工具和移动互联网信息产业制造基地。促进长江经济带重要城市产业之间的融合互动, 促进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形成世界级交通运输设备和电子通讯设备制造高地。
3.4.4 引导人口合理集聚
坚持以产业集聚人口,通过产业集中引导人口集聚。一是疏解大都市产业,将一些不符合大都市功能定位的产业向周边地级市和县城转移。二是培育地级市,壮大地级市规模。加快完善地级市和县城基础设施,增强承接能力,通过产业发展引导人口集聚。三是引导一级区域人口就业居住,减轻一级区域生态环境的压力。
4 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政策建议
4.1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空间开发格局
主体功能区是我国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重要战略,这一战略的核心理念就是适合开发的地区加快发展,承载更多的产业和人口;而不适合开发的地区应加强保护,减少人类活动,限制产业发展和人口聚集。在长江流域有大面积不适合开发的地区,必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功能区。
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 必须实行严格管理,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和管理措施。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科学划定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领域生态红线,有效遏制生态系统退化的趋势。
依托自然本底、发展基础,按照沿江集聚发展、流域互动协作的思路,明确空间开发重点,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促进要素优化配置,形成沿海沿江沿边内陆联动、人口产业城镇融合、生产生活生态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4.2实施城镇化战略, 以市场手段吸纳生态脆弱地区的人口
减少生态功能区的人口是保护生态,扶贫脱贫的主要途径。应通过城镇化,让贫困群众走出深山,进入城市。长江经济带有三大城市群,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城市群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因此有很大的吸纳能力。在三大城市群之外有56 个地级城市,担负着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的重任,通过完善功能,集聚产业,提高产业集聚能力和人口吸纳能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4.3完善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
所谓空间规划体系,就是形成自上而下、相互协调、彼此支撑的规划系统,如区域规划应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引领, 省市县空间规划应以区域规划为依据, 克服规划互不衔接相互矛盾的现象。市县空间规划应实现“多规合一”,合理确定建设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只有明确了功能区边界, 才能使主体功能区战略得到落实, 才能真正确定生态保护红线。
4.4工业进园区,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按照产业集聚、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积极推动区域产业分工和协同发展, 引导企业向园区、园区向城镇集中,带动农村人口向城市和城镇转移。应加大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的支持力度,加快研究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支持政策,提高园区对产业的吸引力。
长江中上游地区应加大力度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的平台。以开发区、产业园区为载体,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加快提高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能力,引导产业向中上游园区转移。支持下游地区到中上游地区共建产业园区,发展“飞地经济”。
4.5上下游共治, 严格监督检测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制定更加科学公平的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考虑生态区流域面积、水源保护的数量和质量等关键因素,制定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保护成本、损失评估等量化指标和绩效考评体系。制定基于生态红线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长江上中下游地区、支流上中下游、相邻省市、关联产业、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等之间的横向生态补偿。探索依法依规从企业募集生态环保资金,如根据碳排放量征集碳排放费,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基金, 然后根据各地环境指标达标情况进行分配。也可以选择长江主要支流上下游环境目标清晰、利益关系清楚、合作意愿强烈的流域、跨区县生态保护地区等开展区域性横向生态补偿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