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速看!淮安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正式启动!】财金网消息 今天,市公积金中心召开的
专题新闻发布会上透露,
我市2019年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即日起正式启动!
经市政府同意,市房委会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启动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从调整内容来看,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8年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
职工本人2018年工资总额÷12
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2018年市人社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2018年新录用、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即月平均工资,按录用或调入后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
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涉及广大缴存职工,各单位应精心组织,确保信息准确;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核定后,应及时公开,接受职工监督。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单位,应按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到位。
新闻发布会还全面介绍了2018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并对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政策进行培训。2018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55.32亿元,同比增长11.82%;共为8234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6.20亿元,支持职工购买住房97.37万平方米,带动住宅销售62.36亿元。截至2018年末,全市共有52.37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累计归集356.7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26.31亿元。
来源:淮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