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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发药妆禁令到底尴尬了谁?

文章来源:财金网  发布时间: 2019-04-17 14:40:57  责任编辑:cfe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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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药监局发药妆禁令到底尴尬了谁?】财金网消息 随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的一声令下,此前火热的“药妆”市场要变天了。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已无法搜索到“药妆”相关产品。广州姿采认为,“药妆”这一概念已被国家明令禁止,原先打着“药妆”旗号的企业和品牌,无疑将结束野蛮生长态势,面临行业洗牌。

继1月10日国家药监局明确指出,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属违法行为后,登录淘宝和京东搜索“药妆”,均已显示“没有找到商品”。1月22日,由上海伸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认证的、原名为“森田药妆”已更改名称为“森田品牌资讯”。

虽然在线上,“药妆”相关产品以不同形式被电商拒之门外。但在线下,则是另一种情况。对此,有律师指出,在我们国家在法律层面没有“药妆品”这个概念,都是不法商家或企业的虚假宣传。

根据我国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广告宣传中不得宣传医疗作用。因此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均属于违法行为。

广州姿采认为,药妆长期以来被人们认定为是医生所研发的,而被人们打上了“安全可靠”的旗号,也正是基于此,企业为了抢占化妆品市场,也开始不断追捧“药妆”概念。

实际上,对于“药妆”概念,国家药监局此次发布公告时也指出,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部分国家的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类别中,有些产品同时具有化妆品的使用目的,但这类产品应符合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的监管法规要求,不存在单纯依照化妆品管理的“药妆品”的特殊标识方式。

目前,在我国所谓存在的‘药妆品’实际就是化妆品,原则上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制管理。未来,应根据实际市场发展情况,对市面上出售的产品进行确定鉴别,帮助消费者对药品和化妆品进行进一步区分,某律师如是说。

化妆品行业某资深人士指出,化妆品之所以称为药妆,首先是建立在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认知上,消费者普遍认为药妆的安全指数和功效指数都会更高,而称药妆也可以帮助品牌进入一些特殊渠道。

如今,纵观市面上出售的药妆品牌,不乏国际知名大牌以及诸多新生品牌。随着国家药监局的禁令颁布,这些野蛮生长的企业不得不踩下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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