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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六成!二套房“认房又认贷”!公积金新政来了?

文章来源:淮安移动  发布时间: 2019-04-17 14:23:33  责任编辑:cfe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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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首付六成!二套房“认房又认贷”!公积金新政来了?】财金网消息 最近网上有一条消息非常火爆

国管公积金贷款收紧政策确定啦!

自 4月15日 起(以网签日期为准)

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

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

最低六成且最多贷60万元

消息一出

引起网友激烈讨论

有网友表示第一套房还没着落

第二套房就已经被限制了

还有一些网友表示因为要生二胎

好不容易存钱可以换个房子

结果此政策限制了贷款额度

房子也换不起了~

但也有网友指出

实行此政策能“房住不炒”

对抑制房价有一定的作用

大家一定很疑惑

国管公积金到底是什么呢?

划重点!

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纳为国管公积金,区别于市管公积金,国管公积金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另外还包括中直公积金(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业内人士表示,

尽管国管公积金涉及范围有限,

直接影响不会太大,

但是可能会产生示范效应。

此次新政具体有哪些变化?一起来看↓

1

变化一: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的调整,是新政的第一个变化。

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同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2

变化二: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

和此前北京市属公积金一样,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

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换句话说,曾经贷款买过房,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现在卖小买大,从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认定。

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3

变化三:二套房最多贷60万

新政此次也同时调整了首付款比例。

首付款方面,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贷款额度方面,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外,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同时,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对于最新的公积金新政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分享你的看法哦

最后,今天是周三

超给力的周三福利奉上

小伙伴们快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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