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积金新政!事关买房,即日起执行!吉林人速看…】财金网消息 买房是每个家庭的大事!
现在贷款买房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毕竟工资少得可怜,
不贷款还能怎么样呢?
而更多的人会选择便捷的
公积金贷款方式,
@长春人注意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大变化,
快来看看!
12日,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六成且最多贷60万元。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
变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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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同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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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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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
曾经贷款买过房,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现在卖小买大,从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认定。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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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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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最多贷60万
首付款方面,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
贷款额度方面,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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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
上面所说的是公积金是
国管公积金。
什么是国管公积金?
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纳为国管公积金,区别于市管公积金,国管公积金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另外还包括中直公积金(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向上滑动阅读通知全文)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机房资〔2019〕1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大力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切实方便职工办事,现就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大力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需求
(一)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额度时不考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配偶缴存情况及调节系数等因素。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住房,下同)申请贷款,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申请贷款,按借款申请人名下实际住房和贷款情况确定贷款适用政策。
购买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实行自动阶段性担保。材料齐备的,从申请到发放的办理周期不超过8个工作日。
二、调整贷款申请条件
(二)调整贷款申请条件。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应符合如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3.符合资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进一步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
(三)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下同)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四)调整首付款比例。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五)调整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四、调整贷款期限和月还款额上限
(六)调整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七)调整月还款额上限。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五、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业务
(八)开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借款申请人可在申请贷款时开通冲还贷业务,授权资金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无需另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九)贷款办理“只跑一次”。借款申请人到贷款经办银行网点即可现场办妥贷款申请手续。自愿选择开通EMS免费邮寄《借款合同》服务的,贷款发放后不必到银行网点领取,实现贷款办理“只跑一次”。
(十)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购房首付款证明等材料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其他贷款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
借款申请人一方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
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部队转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足相关规定的,提供转业证,无需提供其原所在部队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十一)公示贷款办理进度。资金中心在门户网站公示各银行经办网点贷款办理进度,借款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办理地点。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此前已完成网签的,按原规定执行。请及时转发所属各级在京单位,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2日
这时有人会问了,
公积金政策又有变化了,
对长春购房有啥影响?
只能说暂时没影响!
国管公积金政策调整之后,
各地市管公积金是否会相应调整,
政策还有待观察。
长春市目前公积金执行什么政策?
新建商品房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
贷款额度:
借款人有共同借款人的,贷款最高额为8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贷款的最高额为50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
贷款比例:
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80%,且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贷款期限:
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
存量房(二手房)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房龄不超过39年,且售房人及共有人具有完全处置的权利。
贷款额度:
借款人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为6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的最高额为40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
贷款比例:
1、借款人首次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应距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2年),所购自住住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含)、房龄不超过5年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所购住房交易值、纳税值与评估值较低值的20%。
2、借款人首次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应距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2年),所购自住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不超过144平方米(含)、房龄超过5年未超过20年(含)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所购住房交易值、纳税值与评估值较低值的30%。
3、借款人首次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应距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2年),所购自住住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所购住房交易值、纳税值与评估值较低值的40%。
4、对于购买存量自住住房,房龄在20年以上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所购住房交易值、纳税值与评估值较低值的40%。
5、借款人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后申请第三次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最低比例为40%。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贷款期限加上房龄要小于或等于40年。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
根据个人情况不同,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会有不同,
申请前先咨询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