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元福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今日在于都法院开审】4月9日,于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元福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于都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张元福等7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检察机关指控,自2013年以来,被告人张元福、陈建生以同学、同乡、亲戚为纽带,多次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郭九发、谢滨、郭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张祖彬、易钧、陈勇等人,在于都县范围内称王称霸、无事生非,混迹于赌场、KTV娱乐场所,多次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毒品、管制器具、为赌博提供条件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张元福等7人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张元福、陈建生系首要分子,被告人郭九发、郭某系重要成员,被告人谢滨、张祖彬、易钧系组织成员。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元福犯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陈建生、郭九发、郭某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谢滨犯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张祖彬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易钧犯非法拘禁罪。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具体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进行了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