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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依法对聂某等9人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批准逮

文章来源:财金网  发布时间: 2019-04-10 10:31:08  责任编辑:cfe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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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金网讯 大快人心!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聂某某等9人以单独或共同涉嫌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2019年3月29日,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弥渡县公安局移送审查逮捕的聂某某等11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等案,经依法审查,2019年4月5日,弥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聂某某等9人以单独或共同涉嫌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文 | 弥渡县检察院

通告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已于4月1日入驻云南开展督导。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871-65235320,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昆明邮政7322号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主要受理云南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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