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9日召开的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9年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为目标,以“服务提升年”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聚焦社会关注和群众福祉,持续出台便民利民举措,着力办好十件惠民实事。
举措一:建立“新市民”使用公积金制度
支持来哈尔滨市务工及创业人员享有同等权利缴存和使用公积金,缴存账户与贷款还款账户绑定,实现按月缴存、自动还贷。
举措二:提高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标准
将市区年提取标准由14400元提升至18000元,县(市)年提取标准由9600元提升至12000元,为租房职工提供更大资金支持。
举措三:开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
以分摊费用作为提取标准,职工可在加装电梯后,申请提取符合额度标准的公积金,缓解加装电梯出资业主的筹资难题。
举措四:缴存单位汇缴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积极推进公积金缴存单位CA证书发放工作,逐步覆盖全部缴存企业,力争实现单位汇缴业务全部网上办理。
举措五:扩大提取公积金按月自动偿还商业贷款银行范围
在现有已开通9 家银行基础上,扩大联网银行范围,共享贷款数据,为职工按月偿还商业贷款提供便利。
举措六:增设网上业务办理银行网点
与各家银行深度合作,将中心网厅业务镶嵌至银行自助设备中,在委托合作银行中再选择100个网点开通公积金网上服务,全市将有300家银行网点可实现同步办理公积金网上业务。
举措七:开办存量房组合贷款
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研究确定存量房组合贷款具体流程,切实为职工购买二手房减轻资金压力。
举措八:新建2家公积金办事大厅
优化服务网点布局,与委托银行合作,在哈西、群力增设办事大厅,实现新城区职工和企业能够就近办理公积金业务。
举措九:新增设3家银行经办网点
在香坊幸福路、南岗开发区等区域设立业务经办网点,开展全面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业务试点,为公积金业务全面委托进行积极探索。
举措十:惠及更多廉租住房低收入群体
科学运营,努力提高增值收益,最大限度为我市购建廉租住房提供补充资金,使我市廉租住房制度惠及更多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