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早知道,P2P网贷将会以这样的方式收场,监管会不会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狠下心一刀切?
最近,P2P网贷最大的事件莫过于《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文件的传出,也就是业内所说的“175号文”。文件虽然是最近才流出的,但落款日期却是2018年12月19日,可见监管实际上早就开始执行了。
为什么早就落地的文件,现在才流出?或许是政策有一些敏感的内容,不太适合大张旗鼓,给行业增加恐慌;又或许是觉得现在时机已经成熟,刚好借业内人士的手丢出来试试行业的反应。总之,关于监管的意图没必要做过度解读,重点还是回到政策本身来。
总体要求:能退则退
“175号文”指出了总体工作要求: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并且,文件要求各地将当地P2P机构按照两大类进行风险状况分类,分别按照分类进行处置。
1.已出险机构
已出险机构主要分为已立案机构和未立案机构,其中未立案机构分为恶意退出类机构、主动清退类机构。
2.未出险机构
未出险机构则按照存量业务规模进行分类,分为僵尸类机构、规模较小机构和规模较大机构。(备注:针对有关“规模较小机构”如何定义,“175号文”提出,各省根据辖内实际情况,综合待偿金额和出借人数等因素确定。)
其中,规模较大机构还有具体细分。根据风险状况,分为高风险机构和正常机构。
高风险机构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列入为高风险机构:
存在自融、假标,或者资金流向不明的;项目逾期金额占比超过10%的;负面舆情和信访较多;拒绝、怠于配合整治要求的;合规检查发现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
正常机构:指暂未发现具有高风险机构特征的机构。
具体来看:如何退出?
关于网贷退出机制,“175号文”也有明确规定:
对于已立案机构的处置,主要是要提高挽损水平,安抚投资者情绪。
对于已出险未立案的机构,主要是平稳有序处置风险,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成立风险处置专项小组稳控上访人员,管控平台高管,严防跑路现象。通过金融机构管控机构账户以及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的个人资金账户,防止非法向境外转移。维护出借人权益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对于僵尸类机构的处置,主要是尽快推动机构主体退出。
对于在营规模较小的机构,主要是坚决推动市场出清,引导无风险退出。
对于在营高风险机构的管控,主要是稳妥推动市场出清,努力实现良性退出。
对于正常运营机构的处置,主要是坚决清理违法违规业务,不留风险隐患,同时开展合规检查、严格执行“双降”、开展集中信息披露,并且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
业内:网贷最艰难的时刻来临
从之前的一系列政策到最新的“175号文”,监管对网贷行业的容忍度越来越低,同时清退力度却越来越大,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网贷行业最剧烈的洗牌已经开始。
某头部平台负责人总结“175号文”后表示,可以用4点来概括文件的精髓:
1. 出事的,好好还钱
整体来看,监管的思路依然是维稳,对于前期已经出事的平台,除尽最大可能挽回损失外,也要做好出借人的情绪安抚工作。另外,对于出事平台,能否偿还出借人本金,或者偿还比例多少直接关乎刑事责任判定。
2. 该退的主动退
新一轮更加严格的网贷清退工作已经拉开序幕。据报道,清退平台范围已经从待收一亿以下,逐步扩围到待收2亿以上,在合规上有瑕疵的平台,或者无力继续运营的,趁早主动退出,否则一旦暴雷,后果你懂的。
3. 引导平台转型,但不作任何承诺
“175号文”对于部分正常运营的平台也作出了要求,引导平台往网络小贷、助贷机构等方向转型,但涉及到网络小贷和资产管理机构的牌照问题,不作任何承诺,归根结底还是要清理存量平台数量。
4. 暂时合规的,也不给备案
问题平台处理完了,剩下来为数不多正常运营且合规的平台怎么办?答案是依然不给备案!
“175号文”要求正常运营的平台继续做好降余额、降出借人数工作,而对于备案只字未提,意思也很明确,你们先干着吧,继续做好合规,将来条件成熟后再备案或者另行安排。
眼下,无需过度悲观
无论是之前的种种政策,还是最新的“175号文”,网贷行业似乎看不到任何希望,以至于业内人士和媒体纷纷看衰和担忧起这个行业,但猎人认为:眼下,无需再悲观了,因为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
从最高峰6000多家平台,到现在存量不足千家,正常回款的不到200家,95%的平台已经躺下了,如果现在再搞“一刀切”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行业内老一点的出借人几乎都踩过雷,而且不止一两家,从监管维稳的角度,现在封杀这个行业,对受损的出借人毫无助益,反而落得监管不作为的指摘,所以备案反复延期也是无赖之举,监管既想要规范这个行业,但又发现这个行业积弊如此之深,所以“拖字诀”反而是最好的药方,既不给平台备案,也不一刀切,让平台自行退出,等存量平台所剩无几时再来研究怎么办。
从平台的角度而言,现在面临一个巨大的分岔口,不管怎么选择都是两难的。一方面,前期数年的运营下来, 绝大多数平台都亏掉不少钱,并且这个亏损短期内很难挽回,与其继续等待遥遥无期的备案,不如尽早止损退出。
另一方面,如果平台的合规度和战略储备尚可,完全可以继续坚持备案,一旦拿到备案,估值肯定会很高,那么前期的亏损完全可以通过股权融资赚回来。
最后,说一下最坏的结果,行业发展到最后,存量平台已经很少,或者完全合规可以做到可持续发展的平台太少,行业基本失去了普惠意义,那么也不排除监管会一刀切,都不给备案了,最后不管是出借人还是股东可能都难免损失,当然这种结果概率不是很大。
关于网贷10年的几点思考:
复盘网贷行业在中国的10年,前期可谓是独居风口众星拱月,后期则是问题频出一地鸡毛,最大根源在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在资本追逐风口的浪潮中,网贷行业过度扩张却没有思考金融的本质,同时对风险缺少了最基本的认识,而监管前期过于放纵,后期又急踩刹车,没有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最终导致了现在进退两难的尴尬结局。
在运营模式上,当资本和投资人都用“传销”的方式去运营互联网+,并不思考行业的盈利模式和未来前景,总想着只要做大了就会有资本接盘或上市,这种击鼓传花的游戏最后的结果是一定有人接到最后一棒。
关于互联网+的监管,过于宽松容易产生泡沫甚至滋生诈骗的温泉,过于严苛又束缚了新兴产业的发展,如何把握尺度考验着监管者的智慧,但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不管何种形式的创新,风险都不能转嫁给投资人或消费者。传统创业亏的是商家自己的钱,P2P网贷、共享经济等亏的却是出借人的本金、用户的押金,并且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项目开始把风险向外围转移,这一点恐怕需要引起更大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