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近27万首付款交给21世纪不动产包头区域分部(以下简称包头区域分部)所属的繁荣店经纪人后,从银行得知贷款已经通过了,但经纪人不帮助过户,首付款又无法退出,包头区域分部和经纪人对此事互相推诿,都称钱在对方手里,包头市民张先生多方查找无果。
1月2日,张先生真的着急了,无奈之下致电内蒙古晨报融媒体,他想知道:“我的27万首付款到底去哪儿了?房子还能不能过户了?”
首付款交给了经纪人
买房的事还要从2018年10月5日说起。当时,包头市的张先生通过21世纪不动产包头区域分部所属的繁荣店看好一套二手房,分别于10月5日和11月3日共交付定金25000元,这笔钱打到了经纪人闫鹏的账户里。
11月8日,闫鹏带张先生和妻子前往包头市东河区包一中斜对面的工商银行办理了面签手续。此次,张先生又交付了244500元的首付款,这笔钱也打到了闫鹏的账户里。直到11月26日,过户手续迟迟没有办理。
张先生的工商银行转账记录
张先生接下来又询问闫鹏办理过户手续的事情,得到的回复是还在等待银行审批。后来,张先生从其他渠道了解到,银行审批早在11月13日就通过了。
12月5日,闫鹏再次打电话告诉张先生还需要包括中介费、贷款服务费、公证费和服务费共计18000元。张先生通过微信转账给闫鹏妻子15000元,现金支付闫鹏3000元。
包头区域分部和经纪人各执一词
12月25日上午,包头区域分部有人给张先生打电话告知他闫鹏卷钱跑了。 张先生随即向该区域分部询问过户手续的办理进展情况,该区域分部的说法也是闫鹏卷钱跑了。
张先生随后电话联系上了闫鹏,闫鹏却告诉他这笔钱他早已上交包头区域分部。
2019年1月2日晚,记者也联系到了闫鹏,得到的说法是,这笔钱他确实上交包头区域分部了,是包头区域分部不想担责任才推给他的。
为防止近27万元首付款打了水漂,张先生又想到去银行核对转账信息,证明钱确实交付了闫鹏。但是,他在工商银行意外地收到了一份工作人员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专用回单,上面显示,张先生与房东的账户进行过转账交易,金额为27万,转账时间是2018年11月6日,比张先生所说的交付首付款时间还早2天。据银行工作人员说,这张回执单是21世纪不动产包头区域分部让他们转交的。张先生不解,他称自己根本没有回执单上的建行账户。
回执单
购房合同被房东“弟弟”代签
回想自己的买房过程,可谓是疑点重重。张先生突然发现自己从始至终没见过房东,一直是经纪人出面商谈,首付款也稀里糊涂地交给了经纪人。张先生坦言自己对购房手续办理流程一无所知,一直是按照包头区域分部的安排办事。
张先生说首付款没有下落后,他询问过包头区域分部,该区域分部总经理秦海龙给他发过一张该区域分部与房东签署的授权委托协议,回应了房东不出现的疑问。
房东“弟弟”代签的购房合同
张先生说他手中的购房合同是在交付定金时就签好了,当时与张先生签合同的是一位自称房东“弟弟”的人,合同上也写明是代签。张先生根据合同上的联系方式联系过房东,房东称自己早已授权包头区域分部卖房,具体情况不清楚。
1月3日上午,记者联系到房东的妻子王女士,王女士称他们未签过购房合同,也没有合同上写有的“弟弟”,更没收到27万首付款。
房子已被过户到21世纪不动产包头区域分部领导名下
张先生告诉记者,现在首付款找不到,房子没法过户,他了解到,现在的房东已经变了,房子已被过户到了包头区域分部青山区区域总监安满的名下。
安满与房东签订的授权委托书
1月7日,记者再次采访了21世纪不动产包头区域分部总经理秦海龙,他说,房子现在确实已经过户到安满名下,原因是房子是该分公司出钱装修的,但是经纪人闫鹏卷钱跑了之后,房东对该区域分部的业务能力提出质疑,所以为了防止区域分部遭受损失,就把房子过户到了安满的名下。
报案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包头区域分部和张先生都想到了报案,但是双方对如何报案没能达成一致意见,报案一事被搁置。
秦海龙说,这笔首付款确实没有交到该区域分部。他称事情发生后包头区域分部联系闫鹏询问首付款的下落,闫鹏先是承认钱被他拿走,但后来又矢口否认,前后反复。该区域分部没有办法,就向包头市青山区、东河区报案,要求立案侦查,但是由于该区域分部非案件受害人,是闫鹏拿走了钱,所以立案条件不充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即使该区域分部承诺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以该区域分部名义赔偿张先生损失,但张先生还是不愿意配合报案。该区域分部甚至在咨询律师后提出让张先生直接报案投诉该区域分部以期立案成功,但张先生还是不愿配合。
就秦海龙的说法,记者向张先生求证,张先生的妻子赵女士说一开始他们以闫鹏拿走了房子首付款为由报案,包头市青山区警方称此事为合同纠纷,不予立案。包头区域分部让他们以闫鹏诈骗为由报案,以这个理由报案就和该区域分部没有关系了,但赵女士认为此事与该区域分部脱不了关系。他们咨询律师后认为应该以闫鹏职务侵占报案。
疑点回应
而就张先生质疑的建设银行回执单造假一事,秦海龙解释说这是为了配合银行贷款的回执单,买卖双方去银行办贷款时,银行要看购房合同,还要看买卖双方的首付款交接凭证。所以此回执单只用于银行贷款,并不涉及实际交易。
对于购房合同上凭空冒出的房东“弟弟”,秦海龙说房子一开始就由房东授权给了该区域分部,并签署了授权协议书,授权人是该区域分部的青山区区域总监安满。所以,购房合同本该是安满与张先生签署。但是,签合同时安满有事,就又派了一位叫王洪杰的工作人员代替签字,合同就是在繁荣店签署的。但是这一系列情况在买房时都并未告知张先生,所以,该区域分部假借房东弟弟的名义与张先生签署了购房合同。秦海龙说,购房合同确实存在问题,是他们疏忽了。
事情发生前,闫鹏已经工作了两年多,秦海龙说以前未发现他有工作上的问题,目前已经停职。对于经纪人在工作中业务方面的监督审查,防范职员在工作中出现各种状况的措施,秦海龙坦言没有相关防范措施。
而对于张先生买房的流程和办理手续的顺序,以及买房钱款如何交付等事宜,秦海龙表示该区域分部未提前告知他。所以,如果张先生提前没有了解清楚流程,就只能根据经纪人的安排办理相关手续。
针对目前的情况,除了立案调查,秦海龙表示该区域分部暂时还没有其他好的解决办法。
律师:
起诉经纪人或告代签合同人合同诈骗
北京市法大(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肖律师说,中介公司确实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但还无法直接起诉中介公司,因为张先生没有与中介公司签合同,他是将钱转给了个人。张先生现在只能拿着银行转账记录到法院起诉经纪人闫鹏,要求退还27万元。或者以闫鹏拿走首付款为由报案,让警方帮忙追回这笔钱。张先生也可以起诉购房合同上假借房东“弟弟”名义签字的人,告他合同诈骗。
张先生的近27万首付款到底进了谁的腰包,能否如数退还,张先生的过户手续能否顺利办理,本报会继续关注。
|来源:内蒙古晨报
|本期责编:宋彦慧
|本期审核:张杨